北京盛世金桥投资有限公司(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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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9月29日上午10时,北京盛世金桥投资有限公司(2022)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京召开。大会由公司监事主席任明先生主持。</p> <p class="ql-block">&nbsp;&nbsp;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会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从合法性、合规性、体现公司自然人股东的权益和权利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应严格遵守符合有关法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p><p class="ql-block">&nbsp;&nbsp;&nbsp;本次会议个别股东因受疾情影响的区域改为线上方式参加会议。</p><p class="ql-block">&nbsp;&nbsp;</p> <p class="ql-block">检督检票员杨丽娅通过现场和线上验证出席会议代表结果报告:</p> <p class="ql-block">&nbsp;参加会议应到人数16人、实到人数11人(占68、75%),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律标准,特此报告。</p><p class="ql-block">&nbsp;&nbsp;&nbsp;&nbsp;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表决通过了撤销本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和2018年1月11日的虚假工商变更登记。</p> <p class="ql-block">大会表决通过了自然人股东陈干贤将个人所有在本公司的股权让朱文忠(在9月8日半数以上股东已表决通过)以其享有公司的权益和权利的义务。</p> <p class="ql-block">本次大会通过全体股东推荐、自荐、并选举任明、杨晓星、王恩堂、张传启、王风如、王爱霞当选为新一届董事;同时,通过全体股东推荐、自荐并选举张江德、连丽娟、董理当选为新一届监事。</p> <p class="ql-block">大会表决通过重申确认公司《章程》所有股东实缴出资的时间是2015.4.8,如未按《章程》规定出资,即构成对公司、对足额实际出资股东的违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除足额缴纳认购的股本金,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5.4.8——实际出资日)资金占用费。</p><p class="ql-block">&nbsp;&nbsp;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出资附加、副议题:公司将进一步追究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两度修改公司《章程》、擅自将出资时间延期至2021年并再次延期至2033年、并进行虚假登记者的法律责任。</p> <p class="ql-block">大会一致表决通过对造成公司在工商行政机关处罚并进入工商行政网站"公司经营异常"的黑名单中的责任,责令鲜光辉限期整改的决议,以尽快恢复公司办公场所原状。</p> <p class="ql-block">&nbsp;任明先生代表新一届董事会表示:感谢全体股东对新一届董事会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服务于全体股东,为努力打造品牌卓越的企业服务品牌,塑造有影响的盛世知名品牌,积极发挥"思想升格、企业培育、促进合作、权益维护、诚信自律"的优秀企业而努力奋斗。</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b style="font-size: 22px;">2022年9月29日于北京</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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