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特别关注】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的通知,陕西省特殊教育学校9所新建设职业高中班建设指南(试行),为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大力发展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指导区(市)县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陕西省市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原国家建设部、教育部《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指南。</p><p class="ql-block"> 一、总体要求</p><p class="ql-block"> 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由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特殊职业教育机构实施,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残联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强经费投入,创造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联合中等职业学校举办职业高中班,普及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教育,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p><p class="ql-block"> 二、培养目标</p><p class="ql-block"> 残疾学生职业高中教育开展应当以实用技术、提高就业能力为主,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并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坚持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与身心补偿相结合,并根据学生残疾状况和补偿程度,实施分类教学;必要时,应当听取残疾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制定符合残疾学生身心特性和需要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个别教学。 </p><p class="ql-block"> 三、专业设置</p><p class="ql-block"> 区(市)县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应具有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残疾学生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p><p class="ql-block"> 四、办学经费</p><p class="ql-block"> 区(市)县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办学经费应依据《职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正常经费,应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p><p class="ql-block">五、九年义务教育增设职业高中班</p><p class="ql-block">咸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p><p class="ql-block">榆林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p><p class="ql-block">延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p><p class="ql-block">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p><p class="ql-block">汉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p><p class="ql-block">渭南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p><p class="ql-block">商洛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p><p class="ql-block">铜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p><p class="ql-block">安康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初中高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