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积极落实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扎实推动我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顺利接续,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高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协调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安置接收单位、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筹划,在没有成熟经验借鉴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第一批共为13家机关事业单位22名退役士兵完成了待安排工作期间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共补缴养老保险资金19.87万元。</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一是高度重视 ,精心安排。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养老保险补缴工作事关退役士兵切身利益,尤其是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补缴工作是一项全新业务,政策性强、基础信息涉及面广、补缴流程不明确、没有成熟经验借鉴,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业务科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吃透政策,并多次对接机关事业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共同研究制定补缴工作方案、流程,成立了补缴工作专班,精心安排、积极推动养老补缴工作。</p> <p class="ql-block">机关事业养老中心组织学习补缴政策,并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各安置单位进行补缴核算</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与养老中心沟通对接业务</p> <p class="ql-block"> 二是强化措施,全力推动。为确保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养老补缴工作顺利推进,一方面逐人联系督促退役士兵尽快将部队养老关系接转至现工作单位,做好账户合并,同时协调各安置接收单位,印发《关于办理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接续养老保险相关事宜的函》,由接收单位收集已经和部队结清养老关系的退役士兵资料,到机关事业养老中心进行核算;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养老中心组织学习补缴政策,并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各安置单位进行补缴核算,形成推动工作强大合力,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养老接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p> <p class="ql-block"> 三是精准对接,集中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中心核算并出具征缴通知单后,一方面我局积极与参保接收单位、财政、税务、金融机构对接,主动服务,强化责任落实,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集中办理补缴;另一方面积极向相关单位宣传补缴政策规定及省市对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养老接续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养老缴费、资金拨付过程中遇到问题,简化工作流程、批量办理补缴。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第一批22名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养老保险接续工作。</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到税务大厅窗口统一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p> <p class="ql-block">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养老接续是党中央关爱退役军人的决策部署,为理顺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养老接续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此为契机,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后续补缴工作中不断锤炼业务技能,培养优良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让退役士兵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优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