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先烈 砥砺前行 不负韶华——“红色励志行,讴歌新时代”社会实践活动第一期:走进庄龙甲故居成功举办

轩辕国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b>致敬先烈 砥砺前行 不负韶华</b></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b>——“红色励志行,讴歌新时代”社会实践活动第一期:走进庄龙甲故居成功举办</b></div><br>  2022年8月12日上午,“红色励志行,讴歌新时代”社会实践活动第一期:走进庄龙甲故居,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山东凤狼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织,公益性质,参加者共39人,包括来自潍坊市各高中的26名学生,以及13位家人。<br>   庄龙甲(1903—1928),字鳞森,山东省潍县庄家村(今潍坊市奎文区庄家社区)人。1921年毕业于潍县毓华高等小学,同年秋考入济南山东省立第一师范。1923年夏,由王尽美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担任中共省立一师支部书记。1925年初,回到家乡,建立潍县第一个党组织——中共潍县支部,并任书记。1928年10月12日,在安丘县南流英勇就义。<br>   庄龙甲故居,位于今潍坊市奎文区梨园街道庄家社区,是中共潍县第一个支部诞生地。在汹涌澎湃的革命浪潮和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庄龙甲烈士和庄龙甲故居给潍县留下了极为丰富的红色历史文化资源。1980年4月,庄龙甲故居被确定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潍革发〔1980〕68号),后因年久失修倒塌。2000年4月,原庄家村“两委”自筹资金15万元在原址进行重建,将东西两院合为一处,共占地480.80平方米,建筑面积268平方米。同年,潍坊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4月1日,庄龙甲烈士的大理石塑像落成。2019年8月,中共奎文区委拨专款对故居进行了重新修缮。庄龙甲故居现为潍坊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潍坊市重点党性教育基地、山东省第二批党史教育基地。   在庄龙甲故居,大家聆听了庄家老支书的讲解,集体向庄龙甲烈士塑像三鞠躬,并参观了各个展馆。活动中,大家致敬革命前辈、了解先烈故事、学习英雄精神,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被庄龙甲烈士的英雄事迹深深感动,学子们纷纷表示,一定要继承先烈遗愿,好好学习,成长成才,将来投入到祖国建设大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