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

公共就业

为积极落实省、市、县稳就业会议精神,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和《蒲县2022年开发公益性岗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蒲就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拟开发8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br>机关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后勤服务和辅助性社会管理服务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及待遇<br>(一)就业困难人员招用范围:<br>凡具有我县户籍并持有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的中专学历及以上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br>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br>2.靠借贷上学的就业困难人员;<br>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br>4.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br>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br>6.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br>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连续三年被用人单位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br>(二)待遇标准:<br>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拨付岗位补贴(我县现行标准1760元/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录用后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三年劳动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br>报名时间:8月11日至8月15日<br>报名地点: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锦绣大道)<br>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br>健康码、行程码、5日内核酸等截图(省外返蒲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携带近期彩色免冠照片8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含户头)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学历需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br>1、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困难人员携带所在社区居委会证明(家庭成员全部进行失业登记)。<br>2、家庭困难靠贷款上学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携带所在村委会证明、贷款手续(借贷合同原件)。<br>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携带所在社区居委会证明、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原件)。<br>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携带所在社区居委会证明、《就业创业证》。<br>5、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携带所在社区居委会证明、残疾证明(残疾证原件)。<br>6、脱贫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需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户证明。 四、根据“公开招收,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招聘录用。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法律、人文、科技等)及职业能力测评(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通过笔试录取前80名人员,录用后进行岗前培训和健康体检,并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组织上岗。 <div style="text-align: right;">蒲县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2年8月10日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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