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吾乡 豫信阳】收藏信阳:新四军鄂东游击总队的抗战大砍刀

信阳王宇梁

<p class="ql-block">  这柄新四军鄂东游击总队的抗战大砍刀,刀身铭文:“鄂东游总№00043”。1940年1月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在京山八字门成立,纵队下辖5个团、3个总队,其中主要活动在信阳与应山交界一带的鄂东游击总队由鄂东及应山地方武装一部编成,其总队长熊作芳、政治委员兼鄂东地委书记程坦皆是信阳新县人,鲜为人知的是程坦还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的始创者。</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熊作芳(1913年—1994年),信阳新县周河乡刘河村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军第十师政治部干事,少共万源县委书记,金川省委组织部部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游击第六大队政治委员,豫鄂挺进纵队第一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五师十四旅副旅长,鄂南指挥部指挥长,鄂东军分区司令员兼中共地委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第二纵队十二旅政治委员,鄂东军区副政治委员,鄂豫军区第二军分区司令员,河南军区潢川军分区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军长兼参谋长,济南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副司令员兼参谋长。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得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p><p class="ql-block"> 程坦(1907年——1980年)信阳新县箭厂河乡黄谷畈村人。1925年参加鄂豫边农民运动,1927年参加黄麻起义。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参加“黄麻起义”,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程坦在红15军团政治部工作期间,担任秘书长职务,为了配合当时红军的政治纪律教育,以毛泽东主席规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内容,采用鄂豫皖边区的革命民歌《土地革命成功了》的曲调,改编成《红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首先刊登在红15军团政治部的小报上,并很快在红军干部战士中广为传唱,以后经过不断修改,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政治工作的思想武器。曾任乡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黄安县区委书记,黄安中心县委、豫东南道委秘书长,中国工农红军第25军政治部秘书长,第15军团政治部民运部部长,中共鄂东地委书记,鄂东军分区政委,1949年春,任中共鄂豫区委组织部部长。鄂豫区党委组织部长。建国后,历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省委副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湖北革命大学副校长、校长,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第一书记兼副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副部长、中共中央交通工作部副部长、内务部副部长,民政部顾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委员,第四届、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