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701学校2022 至 2023 学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小兰

<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 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 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 2022 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 字〔2022〕15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 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2022 年招生工作方案。</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0px;">一、招生原则</b></p><p class="ql-block">(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学校,招生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p><p class="ql-block">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我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学区户籍适龄少年都能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位,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p><p class="ql-block">(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0px;">二、组织机构</b></p><p class="ql-block">成立2022至2023学年度弋阳县70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p><p class="ql-block">组 长:叶建明</p><p class="ql-block">常务副组长:孔小兰</p><p class="ql-block">副组长:孙克林 张国辉 徐香兰 杨国栋</p><p class="ql-block">成 员:罗琪 敖蕾 刘全洲 李光雨</p><p class="ql-block">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0px;">三、招生计划</b></p><p class="ql-block">2022年秋季我校学区新生确定,以户籍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容量,按学区划分出新生招生计划数。</p><p class="ql-block">小学入学年龄要求:2016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年满 6 周岁 的儿童。</p><p class="ql-block">小学预报名时间:2022 年 8 月1日(早上 6:00)-8 月 9 日(晚上 23:59)</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0px;">四、学区划分</b></p><p class="ql-block">我校学区为原 701 厂区、高铁新区(部分),与二小学区区划分标志为,东站大道北面以高铁站为分界线,高铁站东面为 701 学校学区,西面为二小学区,东站大道南面以建设路(学仕府后面)为分界线,东面为701 学校学区,西面为二小 学区。并接收部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特指一年级新生)</p><p class="ql-block">实行“大学区制”的学校,在学区内根据招生计划数同时招生,招生时遵循就近入学、双向选择、免试入学的原则。</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0px;">五、招生批次</b></p><p class="ql-block">学校按批次招收新生。报名时,新生对照房产证,户口册原件、复印件,体检结果(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入学后补)等材料通过“就学一件事”入学报名平台选择相应我校进行网上报名。学校严格按照批次招收,凡是前一批次已经完成计划数,则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生源数量超出学校学位数量时,由学校组织对当批次的学生进行摇号派位。未派到学位的则由教体局组织分流。 </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0px;">第一批次:招收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的生源。</b>报名时,对照户口册和房产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户口册首页、户主页、 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童页和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入学后补)照片。如属本县外地迁入户口,必须是前一年 12 月 31 日前转迁到现户籍所在地才视为有效。 </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第二批次:招收本学区户籍生源。</b>报名时,对照户口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户口册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页和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入学后补)照片。如属本县外地迁入户口,必须是前一年 12 月 31 日前转迁到现户籍所在地才视为有效。学生本人户口不在本学区,但父母户口在本学区的,放在本批次报名。响应政府拆迁政策且已完成拆迁的人员子女,可以在户口所在学区学校入学。按照往年惯例,蔬菜村 委会下辖江家、竹棚、周陈、李金四个自然村村民子女按第二批4次报名。</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第三批次:招收非本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在本学区有自主房产。</b>根据《弋阳县鼓励农村居民进城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其父母属农村居民,在本学区已购房)的生源。房产包括:商品房、有证的自建房、公租房、廉租房。如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需是学生父母依法可完全继承的房产,如独生子女等情况,需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若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上,则无需再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报名时,对照户口册和房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户口册首页、户主页、父母(或其他法 定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房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 同》)和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入学后补)等照片。响应政府拆迁政策人员子女,如选择在安置区入学,按本批次报名录取,能提供房产证者,需上传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携带 拆迁和安置相关资料,到所在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小产权房不作 为办理入学的依据。 </p><p class="ql-block"><b>现役军人、烈士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和县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依法依规享受优惠待遇。报名时上传相关资料的照片进行佐证,放在第三批审核录取。</b> </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第四批次:招收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代表、股东、合伙企业的 合伙人及其企业高管子女。</b>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代表、股东、合伙 企业的合伙人对照户口册和招商引资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 报名信息,并上传:户口册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童页及①工商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 供);③市管局出具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和工业园区证明;④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入学后补)照片。 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对照户口册和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 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户口册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 适龄儿童页及①园区出具该家长的身份证明,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企业法人签字,企业盖章;②企业为该家长连续 缴纳三个月社保的相关资料;③该家长的工资流水;④该家长与 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⑤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入学 后补)等照片。所提供证照办理时间五个月以上。 </p><p class="ql-block">因父母(指公职人员)工作变动随迁来本学区就读的,凭父母工作调令、工资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第四批次线下审核录取。</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第五批次:招收进城务工、经商等人员子女(特指一年级新生)。 </b></p><p class="ql-block">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照户口册和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户口册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儿 童页及①城区务工劳动合同(需连续务工满 6 个月);②所在城区用人单位给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在 2022 年 6 月之前连续缴纳达三个月以上,必须是用人单位交,个人交纳的无效);③ 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入学后补)等照片。</p><p class="ql-block">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对照户口册和相关佐证材料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户口册首页、户主页、父母姓名所在页、适龄 儿童页及①自购店面产权证或店面租赁合同;②工商营业执照 (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以“91”开头,共 18 位,个体的社会信 用代码以“92”开头,共 18 位);③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 无需提供);④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入学后补)照 片。所提供证照办理时间五个月以上。 </p><p class="ql-block">3.2015 年 8 月 31 日之前出生参与新生报名的,由学校先进行学籍比对,如果确定是新生,再走新生报名审核流程。 </p><p class="ql-block">4.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招生时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 45 人。</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0px;">六、插班生招收办法</b></p><p class="ql-block">超校额、超班额城区学校原则上不得招收插班生。确因父母工作变动随迁来本学区就读的,凭父母工作调令,原在外就读现 回原籍就读的,凭户口簿。登记时携带户口簿、学生转学相关手续、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入学后补)等,由学校根据实际予以安排。有关要求如下:</p><p class="ql-block">1.接收学校必须有空余学位,或学校有转出学生,且现有班额、校额不超标的,才能有相应数量的插班生转入。指标数须由学校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批,绝不能超过规定班额。 </p><p class="ql-block">2.做好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到指定学校登记。申请登记时应按不同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同新生入学要求。县外随迁到本县的,需原学校出具学生“学 籍信息表”(经办人签字,学校加盖公章),以保障能及时办理学籍转接工作。 </p><p class="ql-block">3.由外省、市、县等返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和 在现学区有自主房产,从外学区来插班的学生,必须等待学校有插班生指标,且手续齐全的方可安排。超校额、超班额城区学校之间不得相互转学,毕业年级不得办理转学,但由县外就读回原籍参加中考报考的除外。每年春季除户籍在该学区,且由外县(市、 省)转回本学区的视学位情况安排,其他情况一律不安排插班。 </p><p class="ql-block">4.插班生人数超出学校容量时,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采取相应方式招收学生。不能招收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一调剂到其他学校。 </p><p class="ql-block">5.对超出前述范围的其他生源,一律不招收。 </p><p class="ql-block">6.无论新生还是插班生,都必须先经过学籍管理员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比对,申报就读年级与实际情况相符方可办理入学手续,严禁出现变相休学现象,杜绝留级现象。 </p><p class="ql-block">7.特别说明:①凡是预转出的学生,转出学校要开具学生“学籍信息表”,但该生未能找到接收学校,要求回原学校的,原学 校必须接收。②报名时需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场,需填写的表格一律由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填写。③招生学校校长是招生身份 验证和资料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如因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将进行严肃处理。</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0px;">七、报名流程 </b></p><p class="ql-block">学生家长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在 新生入学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弋阳分厅、线上填报 入学信息后由系统自动校验后通过赣服通“就学一件事”联办平 台发起联办,实现入学资格审核和户籍登记、房屋所有权证、不 动产权证、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公(廉)租房租赁合同、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经营许可证、务 工证明、企业高管等信息核验及结果反馈。基本流程如下: </p><p class="ql-block">1.家长通过手机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名学校,填报学生报 名材料。</p><p class="ql-block">2.学校老师登录报名系统初审学生报名材料,对符合要求材 料提交协办单位复核真假,对不符合条件材料退回家长变更补充 材料。</p><p class="ql-block">3.协办单位登录系统复核报名材料真假。 </p><p class="ql-block">4.学校老师对材料合格学生提请教体局录取,对材料不合格 学生退回通知家长变更补充材料。 </p><p class="ql-block">5.教体局经办人登录系统授权学校录取学生。 </p><p class="ql-block">6.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系统短信通知录取学生家长 </p><p class="ql-block">7.学生通过系统查询录取情况和报到相关事宜。 </p><p class="ql-block"><b>强调事项: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因家长原因导致不能按时登记入学的,家长负完全责。</b></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0px;">八、工作要求 </b></p><p class="ql-block">1.各班要密切配合,服从县局和学校的统一安排,严禁对新生和进城务工、经商或购房等人员子女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编班。禁止招 收不足龄新生(不得晚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跳级和留级学生。 </p><p class="ql-block">2.对进城务工、经商或购房等人员子女入学材料必须认真核查,必须通过多种方式与出具证明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查对和现场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不予登记。 </p><p class="ql-block">3.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做到“零拒绝”“全覆盖”。本县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 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 8 月31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 体检证明等证件报名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p><p class="ql-block">4.一年级新生登记时,要核验户口册和房产证原件,并留存户口册和房产证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时,有关证明材料都要原件留存。登记时既要有纸质登记表,也要有电子稿 (电子表格)登记表。 </p><p class="ql-block">5.学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 </p><p class="ql-block">6.凡新生入学和插班生入学其家长都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样本附后)。</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弋阳县中小学生入学诚信承诺书 </p><p class="ql-block">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 是对孩子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家长应为孩子树立的榜样,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我已经仔细阅读和了解了弋阳县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明确了学校学籍管理的有 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p><p class="ql-block">1.本人所提供的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入学所需的资 料均真实准确。否则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县教育体育局安排孩子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做法。 </p><p class="ql-block">2.本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对照本人情况 认真核对无误。对因填写错误及缺失证件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p><p class="ql-block">3.本人保证配合学校认真履行监护义务。 </p><p class="ql-block">4.本人所监护的 (姓名)只在贵校报名,如重复在其他学校报名,自愿服从县教育体育局调剂。 </p><p class="ql-block">5.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如果预登记学校确不能容纳,自愿服从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p><p class="ql-block">6.大学区制学校生源在入学时要自愿服从调剂。 </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承诺人签名: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br></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日期: 年 月 日</p><p class="ql-block"><br></p>

入学

学校

报名

学区

招生

户口册

子女

学生

材料

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