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脑袋

秦人月〈大路朝天〉

<p class="ql-block">方脑袋</p><p class="ql-block">朋友老陆有一个女儿,前几年留学欧洲,后来嫁给了一个德国人,定居在那。从此以后,老陆也就有了一门洋亲戚。</p><p class="ql-block">大家和老陆一起吃饭的时候,说到各自的孩子,不免提起老陆的女儿,说到老陆的洋女婿。老陆叹气道,“说到洋女婿,那简直就是一个方脑袋,不可理喻。”大家问怎么回事?老陆说,有一次他去德国探望女儿,全家人一块上超市买完东西回来,车开到家门口,因为车位还在几一米之外,他建议女婿先停在家门口,把买的东西卸下来,再去车位停车。女婿不同意,认为家门口没有停车位,不可以随意停车,随意停车容易造成堵车,必须把车开去几十米外停车位停下,车里的乘客才可以下来,这是交通规定。可是,当时家门口既没有其他车辆,也没有警察和监控。老陆气不打一处来,爷儿俩争执了起来。末了还是入乡随俗,任由洋女婿把车开去车位,一家人方才下车,掂着大包小包扛着孩子狼狈地往回走。“你们说,这不是方脑袋是什么?”老陆气呼呼说,大家都笑起来。</p><p class="ql-block">还有一次,老陆告诉洋女婿,女儿出国留学之前,他给女儿买了两处房产,合同是他以女儿名字签的。谁知道洋女婿听了,非但不表示感谢,反而大发脾气,认为女儿这笔婚前财产有瞒报行为,会影响个人及家庭征信,有法律风险。洋女婿不但拒绝接受这份财产,还非常严肃的要求他立即从女儿名下剥离这笔财产,否则要让自己律师与老岳父打官司。老陆简直气死,说天底下还有这么不讲道理的人吗?人家都是哭着闹着要父母财产,这个家伙不但不要,还要让律师告我。没有办法,老陆托了好多朋友,花了不少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还是把女儿名下的国内财产改到自己名下了。</p><p class="ql-block">三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何况万里之遥呢?对于老陆家这个方脑袋的洋女婚,您怎么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