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因高庚区块职校新建工程建设需要,我市拟征收稠江街道龙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申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官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官塘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5645公顷。</p><p class="ql-block"> 7月7日,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征收中心老将陈根荣带队前往被征地集体张贴《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义拟征告【2022】24号)进行公示。</p><p class="ql-block">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义征补【2022】24号)内容包括: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p><p class="ql-block"> 告知相关权利义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可以申请听证;补偿登记或异议的在公示期间提出;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室外装潢、抢种抢栽地上农作物,有以上行为的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p><p class="ql-block"> 按市委发【2003】9号文件,该村土地70%以上被征收的,可落实留地安置政策。</p><p class="ql-block"> 公示时间为30天,自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8月18日。</p><p class="ql-block"> 土地征收经批准后,按方案内容开展组织实施程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