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行业安全遵守的“一规定两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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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粮油安全储存和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与管理行为,提升粮油安全储存和粮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消除隐患,切实防范事故,确保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我局编制了《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以下简称“两个守则”),与《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共同形成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问责制度与行为准则。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br><br>国家粮食局<br>2016年10月<br><br> 粮库安全生产守则<br><br>国家粮食局<br>2016年10月 为应对高库存下的安全储粮压力,全面落实、层层压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确保粮油安全储存,国家粮食局制定了《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br><br>  国家粮食局 <br>  2016年6月30日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br>是从事粮油仓储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适用于各类粮油仓储单位。 粮库安全生产守则是粮库作业与管理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适用于各类粮油仓储单位。 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称粮油涵盖国家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收储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备和临时存储进口粮及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含油,下同)和各级地方储备粮油,以及各类粮油仓储单位自营的商品粮油。 安全储粮责任,是指粮油仓储单位、政策执行主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库存粮油储存安全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对发生粮油储存事故后果所承担的责任。其他单位和个人因过失或者过错造成库存粮油受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粮油仓储单位是安全储粮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储粮的各项规定、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仓储管理与安全储粮规章制度、隐患台账和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责任分工,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按照要求检测储藏粮情、排查处置隐患,及时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br><br>粮油仓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储粮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含外租仓储粮,下同)全面负责。

粮油

安全

储粮

储存

守则

仓储

责任

粮库

单位

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