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融媒】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行一周年宣传集中活动

沁县融媒张鹏艳

<p class="ql-block">  为宣传《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文明意识,营造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文明创建浓厚氛围。6月30日下午,县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志愿者开展《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行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田耀德参加活动。</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在活动现场,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商铺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详细介绍了《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积极宣传普及条例知识,倡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环境、交通、旅游、公共秩序等文明行为规范,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告别生活中的乱扔、乱吐、乱写、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切实将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风尚传递到广大群众身边。</p> <p class="ql-block">  活动中,通过向群众发放《条例》单行本、讲解《条例》等方式,对《条例》进行了广泛传导,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条例》法规知识的认识,让更多的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自觉参与文明实践,促进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 300余份。 </p><p class="ql-block"> 活动现场,田耀德强调,贯彻实施《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提升城市魅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大措施。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严肃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扎实作风,坚决贯彻落地实施《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把我县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更加整洁文明作出新的奉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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