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场所管理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申领“场所码”,张贴在便于人员扫码的醒目位置。</p> <p class="ql-block"> 6月16日,<span style="font-size: 18px;">水冶镇政府联合</span>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冶分局(工商质检)及行政执法城管大队,再次对辖区经营户开展了疫情防控场所码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未张贴场所码或进店未扫场所码的依法查封,责令暂停营业并予以相应经济处罚。</p> <p class="ql-block"> 对未张贴“场所码”、不督促进入人员扫码登记或不进行核验等不规范使用“场所码”的经营者,第一次查封责令停业整顿,第二次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