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安全为生命护航——海口市滨海小学开展端午节安全教育记录

海口市滨海小学(洪善妍)

<p class="ql-block">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即将来临,为了响应上级部门要求,让全体师生过一个平安、快乐、文明、祥和、健康而有意义的端午节,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我校于6月2日开展了以防溺水为主的一系列节前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各位家长在节假日期间对孩子的监管方面应注意的安全问题。</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教导处发出的放假通知</b></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保安全</b></p><p class="ql-block"> 假期安全除了要注意提高疫情防控外,还要注意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意识。</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防溺水安全 </b></p><p class="ql-block"> 现在已进入炎热的夏天,要求同学们不到山塘水库玩耍,要按照防溺水“六不”严格要求自己: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会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那么如果我们碰到有人溺水,应该怎么办呢?如有人溺水不要慌乱,第一时间要大声呼叫,找大人帮忙,同时拨打110报警,如果有多个同伴在一起,要派出一人去寻求大人帮助。我们可以寻找身边的漂浮物抛向溺水者,如救生圈、木板等;如果没有漂浮物,也可以在书包里装满矿泉水瓶抛给溺水者。不能直接跳下水施救,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能力下水救溺水者,千万不能下水救人,以免发生群死群伤的悲剧。不能手拉手施救。落水者力大无比,稍有不留神就会被落水者拉下水,造成连环溺水的悲剧。特别提示:未成年人不具备直接救人的能力,严禁下水或手拉手救援。即使采取指挥救援,也一定要以保障自身安全为前提。切勿盲目救援!</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交通安全</b></p><p class="ql-block"> 要求横穿马路时,要养成看交通信号灯的好习惯。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交通规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同时,还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能在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跳皮筋、做游戏或追逐打闹。低年级的同学们出门时,要有家长的带领,在行路时,如果有人在马路对面打招呼,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以防发生事故。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而应走有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在没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须直行通过的,要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乘车时,不能把头、身子、手等伸到窗外,免得被车窗卡住,或是被沿线的信号设备、树木等刮伤。</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注意饮食卫生</b></p><p class="ql-block"> 不食用"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不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食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五勤: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勤换衣服。</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重防疫</b></p><p class="ql-block"> 要提高新冠病毒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不组织、不参与人员聚集活动,如确实需要到人员密集场所,要戴好口罩,保持至少一米的社交距离,减少聚餐,实行分餐,使用公筷,降低感染风险,做好自我防护。外出选择步行或自驾车,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假前一系列安全教育,不仅强化了学生的安全责任感,同时更进一步让学生增强了安全预防意识,为全体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提供了保障,为建设安定和谐的校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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