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有法必行——吊罗山乡中心小学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犯罪组织法》讲座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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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培养青少年学生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增强他们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观念,大力宣传扬善去恶的正能量,吊罗山乡中心小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活动。为了增强活动氛围及效果,我校专门邀请了吊罗山派出所文强警官为我校五、六年级学生上了一堂深刻而又生动的法制课,受到了学校师生的欢迎和好评。</p> <p class="ql-block">曾春杏副校长在晨会上给全体师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p> <p class="ql-block">王兴岳副校长主持会议,文强警官进行讲座</p> <p class="ql-block">文警官因材施教,针对五六年级学生心理特点和知识结构,生动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p> <p class="ql-block">警官讲得生动,同学们听得认真</p> <p class="ql-block">文警官还设置了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抢答问题,活跃了课堂气氛。</p> <p class="ql-block">这是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让同学们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组织犯罪法》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帮助他们走好人生路,长大后成为守法好公民。</p> <p class="ql-block">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p><p class="ql-block"> 下一步,我校将继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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