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不等于“家庭养老”

朱恩博士

<p class="ql-block">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老年抚养比达到了17%,社会养老需求和负担加大,随之而来的养老方式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特征。这种形态变化既改变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也成为多元养老服务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挑战。</p> <p class="ql-block">  居家养老的基本内涵是尊重和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满足大多数老年人在家居住养老需求,同时发挥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基本作用。需要说明的是,居家养老不是简单的“家庭养老”,它具有更多含义:</p> <p class="ql-block"><b>  一是:</b>老年人能在自己熟悉的家庭环境中生活,这也是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含义。</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二是:</b>老年人在居家中应当享受到专业服务部门的社会化服务。</p> <p class="ql-block">  居家养老不是单一的老人在家居住或有老年人的家庭承担全部养老责任,居家养老具有社会性,是以家庭为基础,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政府、企业、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全方位社会扶助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我国现代化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