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p><p class="ql-block"> 1.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采用分数和A、B、C、D四个等级表达。各学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三项考察和综合素质评价30分,总分为710分。等级确定办法为:考试科目等级按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90%(其中语文、道德与法治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为A等;达到75%至90%(语文、道德与法治达到75%至84%)记录为B等;达到60%至75%记录为C等;60%以下记录为D等。</p><p class="ql-block"> 2.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查科目,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指导意见,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的比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各初中学校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菏教基字〔2016〕16号)要求和县区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各初中学校在组织考查科目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时,要实行阳光作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各县区要将学生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三项考查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予一定的分值计入招生总成绩,各科赋予分值的多少由县区自定,总分值为30分。考查、评价和成绩上报工作须在5月31日前完成。</p> <p class="ql-block"> 二、考试组织实施</p><p class="ql-block">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统筹管理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试巡查、阅卷等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测试及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p><p class="ql-block"> 1.报名时间:全市统一使用平台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hzzzpt.com),时间为4月22日-25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已下发报名通知并组织实施)。</p><p class="ql-block"> 2.报名条件:具有我市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我市户籍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除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的各类在校生不得报考。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p><p class="ql-block"> 3.报名地点: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学籍所在学校作为报名地点。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择户籍所在县区作为报名地点,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p><p class="ql-block"> 4.考试科目组织安排:2022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为6月14日-16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p> <p class="ql-block">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p><p class="ql-block"> 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录取。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纳入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市教育局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s://www.hzzzpt.com)。</p><p class="ql-block"> 四、招生范围</p><p class="ql-block"> 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只面向本县区招生,非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县域招生。</p> <p class="ql-block"> 五、志愿设置</p><p class="ql-block"> 共设置四个批次。</p><p class="ql-block"> 批次一为五年制高师院校和有学前教育专业的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设1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师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设1个学前教育专业志愿。</p><p class="ql-block"> 批次二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具体设置与填报要求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p><p class="ql-block"> 批次三为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志愿,设3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不含学前教育专业)。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批次四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1个专业志愿。本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p><p class="ql-block"> 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及考试培训指导等工作,让考生知晓志愿填报和考试有关要求。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替代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和监护人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一经录取,一律不退档不换录。</p><p class="ql-block"> 六、特殊考生优待政策</p><p class="ql-block">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以下项目的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今年录取时给予优待:</p><p class="ql-block">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总分增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1”,港、澳、台考生特殊考生代码为“2”)。</p><p class="ql-block"> 2.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增加10分(特殊考生代码为“3”)。</p><p class="ql-block"> 3.军人子女考生(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菏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军人子女同等待遇。</p><p class="ql-block"> 具体标准为:</p><p class="ql-block">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A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4”)。</p><p class="ql-block">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B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5”)。</p><p class="ql-block">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4%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C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6”)。</p><p class="ql-block"> 4.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颁布施行为界限,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类考生继续执行《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试行)》(菏发〔2009〕12号)“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总成绩加10分”的规定。具体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计划生育加分工作的紧急通知》(菏人口发〔2013〕22号)规定执行。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实行独生子女加分政策(独生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7”,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8”)。</p><p class="ql-block"> 5.公安烈士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9”);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10”)。 </p><p class="ql-block"> 考生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项目,选其最高项,不累积计算。特殊考生均需填写《菏泽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登记表》(详见附件3),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有关证件交毕业学校审核,学校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的基本情况在校园网和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统一在本县区网站进行二次公示。县区、学校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公示时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p><p class="ql-block"> 七、录取与注册</p><p class="ql-block"> 1.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及招生学校,按照五年制高师院校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高中学校、职教高考班,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的非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批次顺序,采取“报一批,录一批,批次清”的方式,根据考生志愿通过平台择优录取。如本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实行征集志愿填报及补录,征集志愿补录工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p><p class="ql-block"> 2.普通高中学校采取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生方式。在录取指标生时,先以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分数线为各自参考分数线,指标生在不低于参考分数线100分内,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指标生名额收回,收回的指标生名额按统招生录取。</p><p class="ql-block"> 3.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师范类专业按1:1.2比例投档,须参加院校的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4号),总成绩低于355分的考生,不得报考师范类专业院校。</p><p class="ql-block"> 4.社会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实行注册入学,由中等职业学校报平台备案录取。</p><p class="ql-block"> 5.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职教高考班录取资格线设定为300分。除艺体类特长生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总成绩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p><p class="ql-block"> 6.被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按省教育厅要求办理。考生报到须知由录取学校提供。</p><p class="ql-block"> 7.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p><p class="ql-block"> 8.9月15日前,各县区将各高中阶段学校未报到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备案。因录取考生未报到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新生报到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市教育局申请注册学籍,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平台录取情况对新生进行学籍注册。新生注册学籍时,如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顶替他人学籍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或属违规招生的,不予注册;新生超出规定注册时限还未申请注册的,不再注册。</p><p class="ql-block"> 9.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招生。三区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中统招生实行统一录取分数线。</p><p class="ql-block"> 10.自主招生、国际班及各类艺体特长班招生。自主招生、国际班及各类艺体特长班招生实行单独录取、单独编班,实施方案由招生学校制定,经县区教体局审核后于5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国际班及各类艺体特长班录取名单应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p> <h3> 2022年鄄城县第二中学普通高中招收高中一年级新生1000人。<br> 热烈欢迎有志学子踊跃报考鄄城二中!</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