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有人弄乱这些玫瑰</p><p class="ql-block">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p><p class="ql-block">《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微型小说精品》,朱景冬译</p><p class="ql-block"> 图片源自网络</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由于是星期天,而且雨也停了,我更想拿一束玫瑰送到我的坟上去。有红玫瑰、白玫瑰,都是她为了装饰祭坛和编花圈而栽种的。这个冬天使人感到郁闷而不安,使得早晨的天气也阴沉沉的。这使我想起了村民们埋葬他们的亲人的那座小山。那里荒秃、无树,刚刚被刮过风以后突然又下起来的小雨冲洗过。现在雨停了,中午的太阳一定把山坡上的泥巴晒干了,可以到坟上去了。在那座墓里躺着我那还是个孩子时的尸体。如今它已经在大蜗牛和草根中间难以辨认了,破碎不全了。</p> <p class="ql-block"> 从打我第一次想到祭坛上去拿最红最鲜的玫瑰花的企图失败后而不能再在房间里动弹的时候起,她就那么专心致志。也许今天我能够去拿玫瑰了。但是灯光不停地眨,她从专注中醒来,抬起头,望了望放椅子的那个角落。大概想道:“又是风吹的。”因为在祭坛旁确实有什么东西咯吱响了一声,房间也摇晃了片刻,仿佛多少年来停滞在她心中的记忆的水面被搅动了似的。这时我明白了,应该等个新的机会去拿玫瑰,因为她望着椅子,还很清醒,能够感觉到我的手在她面前弄出的声音。现在我应该等待她过一会儿离开房间到隔壁去进行星期天的适当的、不可少的午睡。可能那时我才能拿着玫瑰出去,并在她没有回到这个房间、望着椅子之前赶回来。</p> 上个星期天还要困难,我不得不等了几乎两个小时她才全神贯注。现在她显得焦虑不安,仿佛知道她在家里感受到的孤独气氛突然变得不那么强烈了,反倒心里不好受了。她拿着玫瑰花束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才把它放在祭坛上。然后她离开房间来到走廊,往里一拐进了隔壁房间。我知道,她是去找油灯。后来,她再一次从门前经过时,我看见她穿着深色上衣和粉红色长袜出现在明亮的走廊里,我觉得她还跟四十年前的那个小女孩一样。那时在这同一个房间里,她在我的床边俯下身来说:“现在已经给你支上了小棍,你的眼睛已经睁开,但没有神。”现在她还是那样,好像从那个久远的八月的下午起,岁月并没有流逝。就在那个下午,妇女们把她带进房间,让她看一具尸体,并对她说:“哭吧,他就跟你的一个兄弟一样。”她倚着墙,哭了,很听话,身上的衣服被雨淋得还湿着呢。 三四个星期以来,我一直想走到那些玫瑰那里去,但是她却坐在祭坛前看守着。她看守玫瑰的热情令人惊讶,她在那里住了二十年了。从没有见她这么认真过。上个星期天,她出去找油灯时,我用最好看的玫瑰编了一束花。我从来也不曾离实现我的愿望那么近。但是当我回到椅子上去时,我又听见走廊里的脚步声,我赶快把祭坛上的玫瑰花收拾好了。这时我看见她举着油灯出现在门口。 她穿着深色上衣和粉红色长袜。但是她的脸上有一种东西仿佛是某种希望在闪耀。这时她不像二十年来在花园里种玫瑰的女人,也不是四十年后的现在这个又胖又老、拿着油灯回来的女人,而是像那个八月的下午被带到隔壁换衣服的那个小女孩。<div><br> 我的鞋子在熄灭的炉边晾了二十年了,但是仍然带着那个下午粘上的硬泥巴块。有一天我去找它们。这事是在他们把门封上、把面包和芦荟从门框上摘走、把家具带走之后。家具全被搬走了,只剩下角落里这把我一直坐的椅子。我知道,那双鞋是放在那儿晾的,他们离开家时根本没有想到它们。所以我才能去找它们。</div> 许多年后她回来了。时间过了那么久,房间里的麝香味早就和尘土味、干燥而轻微的小虫子味混合在一起。我独自在房间里,坐在椅子上等待着。我学会辨别腐烂的木头的声响,关闭的卧室里变老的空气的流动声。就在这时,她来了。她停在门口,手里提着一个箱子,头上戴着一顶绿色的帽子,身上还是那一件从那时一直没有脱掉的棉布外衣。她还是一个姑娘,既不见胖,袜子里头的脚踝也不像现在这么突出。她开门的时候,我浑身上下都是灰尘和蛛网。叫了二十年的蟋蟀在房间内的任何地方都不保持沉默。但是尽管这样,尽管我满身是尘土和蛛网,尽管蟋蟀突然后悔,刚到来的她年龄已经不同,但我还是认出了在那个八月的倾盆大雨的下午和我一起在牲口棚里摸鸟窝的那个小女孩。她就这样站在门口,提着手提箱,戴着绿色帽,那副样子仿佛突然要叫喊,要说那次看见我仰面躺在牲口棚的草上、仍然抓着坏楼梯的横索时说过的话。当我把门整个推开时,合叶响了一阵,屋顶上的尘土哗啦哗啦地落下来,仿佛有人在屋脊上锤打似的。她站在明亮的门口,犹豫了一会儿,把上身探进屋,用冲着睡觉的人叫喊那样的声调叫道:“孩子!孩子!”我垂着双脚,挺直身板,静静地坐在椅子上。 从那以后,她就在旁边的房间里吃睡,但是白天要在这个房间里度过。下午她坐在门旁的摇椅上,一边接待前来买花的顾客一边织补衣服。同时望着我坐的椅子,仿佛现在她照看的不是童年时代和她一起共度黄昏的男孩,而是自打祖母五岁的时候起就在这个角落里坐着的残废孙子。<div><br> 很可能现在她再次低下头的时候,我可以走到玫瑰那里去。如果能够做到,我就拿着玫瑰到小山上去,把花儿放在墓上,然后回到我的椅子上,等待着她不再到这个房间里、隔壁房间的声音永远消失的那一天到来。</div> 那一天,这一切将发生变化,因为我必须再次离开住宅去通知某个人说,卖玫瑰花的女人,就是独自住在这幢破房子里的女人,需要四个人把她抬到小山上去。到那时,我就能真正一个人留在房间里了。不过和我相反,她将感到满意,因为那一天她将明白,每个星期天到她的祭坛上弄乱玫瑰的并不是无形的风。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我的评点: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具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用“有人弄乱这些玫瑰”为做标题非常有吸引力,用一句话为标题就非常独特,也很有悬念,是谁弄乱的,这些玫瑰是什么玫瑰,哪里来的?围绕了小说的主要内容,都是围绕玫瑰展开故事情节,揭示的主题也不是很明确,具有神秘色彩。小说的神秘色彩浓厚跟作者采用的叙述手法有必然的关系,比如回忆中穿插穿插四十年前、二十年前发生的事情。利用物象进行前后勾连。深色上衣、粉色长袜、祭坛上的玫瑰等物象反复出现并前后勾连、照应。情节比较离奇,描写神秘,比如穿插神秘的环境、心理、细节等描写。这些都使小说更加神秘。场景相对集中,也使得小说紧凑。玫瑰花的意象作为线索贯穿了全文,也多少揭示了小说主题。玫瑰花象征的深厚的情感,“我”在这里虽然孤独寂寞,家人在“我”不幸从梯子上摔下摔死之后搬离了故乡,二十年后妹妹回来了,为了陪伴“我”,为了不让“我”的墓地冷清,种上了玫瑰花,花开季节就拿玫瑰花来看“我”。但“我”宁愿妹妹离开这里,不要为了陪伴“我”,为了自己内心的愧疚感而没有自己的生活。“我”弄乱玫瑰花也是提醒妹妹“我”不需要这些,更需要妹妹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拥有正常的情感生活而不要在过去的情感中不能自拔,揭示兄妹的深厚情感。</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