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羊坊店街道依法终止北蜂窝2号中盛大厦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羊坊店物业科

<div>中盛大厦为羊坊店地区2022年首个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突出,指导难度较大。羊坊店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物业管理)会同嘉观律师事务所多次会商,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方案,历时两个月,已于2022年5月8日依法进行筹备工作终止。</div>2022年3月11日,北蜂窝2号中盛大厦小区部分业主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羊坊店街道办事处提交了成立北蜂窝2号中盛大厦小区业主大会的申请。 为掌握最准确信息,除根据业主提供材料核实外,科室研究决定,直接对接区专业部门进行再次核查。2022年4月7日,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持介绍信前往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中盛大厦业主产权情况并手抄相关信息,确定业主身份。<div><br></div> 经审核后,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成立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三十日内,对提出申请的业主身份和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指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组长。)2022年4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羊坊店街道办事处指定小马厂社区居委会苗刚为筹备组组长,筹备相关工作。<div>2022年4月9日,筹备组组长发布《关于组建北蜂窝2号中盛大厦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并号召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参选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div> 《公告》发布后,共收到6位业主自荐申请参加筹备组。随后,街道物业科对报名业主进入筹备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物业费缴费情况,并于2022年5月7日持介绍信前往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报名业主公维基金缴纳情况。 经过多次核查,严格把关,发现部分业主存在欠缴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形,不符合《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的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资格条件。无法在《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成立筹备组。2022年5月8日发布终止公告,宣告北蜂窝2号中盛大厦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终止。 终止公告发布后,5月8日至5月12日,部分业主向街道反映,对终止工作表示质疑和不理解,社区建设办公室(物业管理)积极协调做好解释工作,目前状态平稳。

筹备组

业主

物业管理

中盛

年月日

羊坊店

业主大会

大厦

蜂窝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