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战“疫” 普法课堂—南乐司法在行动,【第五期】

美友21304782

<p class="ql-block">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近期南乐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律师开设“律师战‘疫’普法课堂”。</p> <p class="ql-block">   本期我们针对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进行法律分析,供大家参考。</p> <p class="ql-block">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受交通管制和场所封控等影响,日常消费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势必会受到影响,供需一旦出现不平衡,就会出现价格波动,合理的价格浮动我们都能接受,但是把白菜卖出了榴莲价就不合常理了,卖“天价白菜”,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p> <p class="ql-block">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一般情况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p> <p class="ql-block">  《增广贤文》中有句话给大家分享一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视之有度,用之有节。在疫情防控最为吃劲的时候,坚信坚持就是胜利,终能“豫”见美好。</p>

疫情

哄抬物价

防控

牟取暴利

所得

违法

数额较大

律师

严重

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