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资兴召开

李少华,

 2004年11月16日,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资兴市召开。会议要求,各级各地要深入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为创建“平安湖南”、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孙载夫,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p class="ql-block">与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在东江湖</p> 会议强调,要立足防范在先,增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针对性、现实性。 <p class="ql-block">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彭对喜</p> <p class="ql-block">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定坤、省政协法制委主任刘正莲</p> 一是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要把维护稳定摆在第一位,注意把握好各项改革的出台时机和推进力度,注意把握好社会各阶层的承受能力,注意把握好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调整的关系。凡是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政策不能出台,或暂缓推进,或适时调整。在依法的前提下坚持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和现实要求,切实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 <p class="ql-block">2004年3月26日,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晓琴与资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付山</p> 二是切实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建设。三是做好经常性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切实组织安排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及时列入排查调处的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四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防范新形式,大力发展群防群治组织。 <p class="ql-block">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晓琴在东江湖</p>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责任制。对因领导工作不力,基层基础工作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地方、单位及部门,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实施一票否决。<br> 孙载夫对资兴市把打造平安、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放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借鉴资兴等地经验。他强调,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要做到4个落实: 一是思想落实。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在当前形势和背景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二是组织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切实做到基层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四是经费落实。要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经费。  李江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领导机关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响亮地提出,抓打击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等突出问题是政绩,抓防范和基层基础工作更是政绩,坚定不移地把工作重心转到防范和基层基础工作上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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