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体检须知

中医医院

<p class="ql-block">一、体检时间:体检时间为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北京时间10:00-- 12:30;有临时安排其他工作任务的时间除外(如注射“新冠疫苗”等)。</p><p class="ql-block">二、体检对象:包括餐饮、食品加工及销售环节的从业人员;宾馆的前台及保洁人员;单位的保安;学校及单位食堂的管理员及炊事员。卫健委健康证办理范围(一)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八)生活饮用水单位。</p><p class="ql-block">三、体检地段:根据人员不聚集预警机制工作要求,现对社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要求如下:按照区域划分,以县解放路为中线,1、县城镇(解放路以北的开业机构从业人员)。2、各乡镇场按医共体责任划分,(阿克达拉镇、乌宗布拉克、克西克洪纳海、喀夏加尔、萨尔阔布)。</p><p class="ql-block">四、体检前身体准备:①上午须空腹,申请体检人员自感身体健康,且无久治不愈的慢性疾病,有正常社交能力。</p><p class="ql-block">五、体检证件准备:①营业执照原件(正本、副本均可,主要是查验开业地点,属于中医医院地段的请到我院办理);②上年度已办过健康证者,须交健康检查表(新开业的不用提交)进行查验,到失效期前一星期可以办理;③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④身份证原件。</p><p class="ql-block">六、最后盖章:X光、化验检查完毕,均无异常,请到体检科由医师出具检查结论并盖公章。如果有检查异常的项目,请自行到门诊医师处做再次相应项目的核查,如果属正常范围,即由门诊医师签字确认后再到体检科盖章。</p> <p class="ql-block">  温馨提示:以上检查环节,请有以上需求的人员悉知,不明白之处可向体检科咨询,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受检人员请自行完善相关条件内容,不遵守以上规定想通过其他途径取得体检结果的将不予提供体检服务。本次体检为免费体检,规定1年1次,请受检者妥善保存好检查文件,遗失、损毁不补。</p><p class="ql-block"> 体检科咨询电话:</p><p class="ql-block"> 石吾拉主任 18094944385</p>

体检

从业人员

检查

人员

医师

健康证

解放路

盖章

办理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