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书法是民族文化的象征,与多种艺术相结合,承载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书法能够培养人的道德素质、审美能力,具有实用和审美两方面的价值;书法可以调节心理素质、规范作为。</p> <p class="ql-block">藏文书法是藏族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元七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期,大臣吞米·桑普扎在原有文字的基础上,吸纳古印度不同文字的优点,结合藏族文化,创造了完善的现用藏文字,随后出现了八大书法家,形成了八大书法体系。书法家琼布玉赤对“乌钦”字书法进行了科学的规范,后来成为最广泛使用的字体,被称之为“琼赤”(即琼布玉赤之书法)。后来“琼赤”分出“尼赤”派系,盛行于尼木地区。2008年,藏文书法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