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召幼组织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活动

倩儿

<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通知,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月22日,我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培训。 </p> <p class="ql-block">培训学习中,我园李园长向教职工详细解读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要求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相结合,从根本上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p> <p class="ql-block">  教师及领导班子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具体内容,教职工深刻意识到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身为教师,更是责无旁贷。</p><p class="ql-block"> 通过学习,让教师对国家规定的标准化语言文字有了更准确的认识和理解,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更加强烈,积极推广规范字和普通话的责任感更加强烈。</p>

语言文字

通用

教职工

国家

学习

内蒙古自治区

我园

教师

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