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4.1)

慢慢老去

<p class="ql-block">第七讲(客观)违法阻却事由</p><p class="ql-block">一个行为具备了客观要件后,只是暂时表明该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违法性),如果存在阻却(排除)事由,那么最终该行为便不具有法益侵害性,不用再判断责任阶层,就直接得出无罪结论。</p><p class="ql-block">第一节 正当防卫</p><p class="ql-block">第20条第1款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具体内容</p><p class="ql-block">起因条件 面临的侵害具有不法性、客观性和现实性</p><p class="ql-block">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p><p class="ql-block">意思条件 防卫者是否需要防卫意思</p><p class="ql-block">对象条件 防卫手段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p><p class="ql-block">限度条件 防卫手段具有必要性和相当行</p><p class="ql-block">体系地位。正当防卫是阻却违法性的事由,那么就需要事先存在违法性(法益侵害性),然后外通过“正当防卫”将违法性阻却(排除)掉。先有“尘土”,再将“尘土”扫掉。因此,讨论一个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前提是改行为已经符合客观要件,具有违法性(法益侵害性)。如果一个行为不符合客观要件,就没必要讨论该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即使该行为也起到制止不法侵害的效果。亦即,审查步骤走不到“违法阻却事由”这个词版块。</p><p class="ql-block">一、起因条件</p><p class="ql-block">正当防卫面临的侵害具有不法性、客观性、现实性。</p><p class="ql-block">(一)不法性</p><p class="ql-block">1.不法侵害一般仅限于针对个人法益的侵害。对侵害国家法益、社会法益的犯罪行为,原则上不能擅自进行正当防卫,也即不能擅自“替天行道”。</p><p class="ql-block">不过,如果侵犯国家法益、社会法益的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个人法益,或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则公民可以正当防卫。</p><p class="ql-block">如:甲在盗窃国有银行的财产时,公民或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正当防卫,因为国有财产在法律上含有国民的财产。甲在公开场合聚众淫乱公民可以正当防卫,因为侵犯了公民个人的性羞耻心。甲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殴打司机,妨害安全驾驶,公民可以正当防卫。甲在窃取、刺探国家秘密,公民可以正当防卫。</p><p class="ql-block">2.不法侵害行为仅限于人的行为,因为只能针对人的行为进行合法和不法的评价。山洪暴发、地震灾害、野狗咬人等只能视为单纯的危险,只能进行紧急避险。</p><p class="ql-block">3.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所以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本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的反击行为属于故意侵害行为,对紧急避险的反击行为属于紧急避险。</p><p class="ql-block">4.防卫人不限于被害人本人。只要是面临不法侵害,不管是被害人本人,还是无关第三人,都可以正当防卫,予以制止。</p><p class="ql-block">(二)客观性</p><p class="ql-block">不法侵害,只要求是客观的不法侵害即可。至于在“不法侵害”前加什么修饰语并不重要。</p><p class="ql-block">1.客观阶层的修饰语</p><p class="ql-block">无论是作为的或不作为的不法侵害,进行制止,都构成正当防卫。</p><p class="ql-block">2主观阶层的修饰语</p><p class="ql-block">无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法侵害,无论是无责任年龄的或无责任能力者的不法侵害进行制止,都构成正当防卫。</p><p class="ql-block">(客观)违法阶层 不法侵害(作为或不作为的)</p><p class="ql-block">(主观)责任阶层 故意的不法侵害、过失的不法侵害、无责任年龄的不法侵害、无责任能力的不法侵害</p><p class="ql-block">对其均可正当防卫</p><p class="ql-block">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如果不是严重危及人身的不法侵害,对其应先采取其他避免措施、制止措施;若无法采取其他避免措施、制止措施,则可以反击,进行正当防卫。(2020年8月28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p><p class="ql-block">动物侵害问题:</p><p class="ql-block">1有主人的狗,主人唆使狗咬人,属于主人故意的不法侵害。反击狗,属于正当防卫。</p><p class="ql-block">2有主人的狗,主人由于管理过失,导致狗跑出来自发咬人,这属于主人过失的不法侵害。反击狗,属于正当防卫。</p><p class="ql-block">3有主人的狗,主人没有管理过失,没有任何疏忽,由于不可抗力(如发生地震)导致狗跑出来自发咬人。这种情形不属于主人的不法侵害,主人没有制造法律不允许的危险。反击狗,属于紧急避险。</p><p class="ql-block">4无主人的野狗自发咬人。由于合法与不法的评价只能针对人的行为,对这种狗咬人的行为不能认为是不法侵害,只能认为是一种单纯的危险。反击狗,属于(防御型)紧急避险。</p><p class="ql-block">(三)现实性</p><p class="ql-block">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如果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并进行所谓的防卫,就是假象防卫。</p><p class="ql-block">对于假象防卫的处理:第一,假象防卫不可能是故意为之,否则就是故意犯罪而非假象防卫。第二,假象防卫,如果防卫人有过失,就是过失犯罪。第三,假象防卫,如果防卫人没有过失,就只能按照意外事件处理。</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