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们、亲爱的同学们:<br> 您好!“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也是我们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为了保证同学们能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安全的清明假期,现将具体事项和要求告知如下: <p class="ql-block">一、放假安排</p><p class="ql-block"> 根据上级通知,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5日(周日至周二),共3天。6日(周三)正常上课。</p> 二、疫情防控<br>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仍然存在,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广大家长朋友们要充分认识今年清明节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性,高度重视自身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三、传递文明,树立新风。<br>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分清明期间,全省大部分平均气温偏高,降水仍然偏少,山林长期积累的枯叶较多。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的倡导,建议采用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方式祭祀,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烧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用实际行动向亲朋好友和孩子传递文明理念,树立文明新风。 四、自觉遵守,严防火灾。<br>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br>2、严禁孩子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孩子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焚烧荒草、用火行为。<br>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br>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孩子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br>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孩子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6、各位家长必须遵守《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做到:(1)、不上坟烧纸、烧香点烛;(2)、不燃放烟花爆竹;(3)、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4)、不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5)、不做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p class="ql-block">五、履行职责,落实责任。</p><p class="ql-block"> 希望家长要自觉履行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职责,严格要求孩子,务必做到:</p><p class="ql-block">1、文明祭祀。春分、清明祭祀先人,既是表达我们的追思,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表达追思的方式很多,切勿扫墓时在野外引起火灾(或山火),给生命或财产带来损失;同时教育子女注意用火安全。</p><p class="ql-block">2、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意识,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防火、防溺水、生命教育、防拐骗、用电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孩子人身安全。</p><p class="ql-block">3、禁止孩子私自外出游玩,如要外出游玩,需有家长或其他成年人的陪同,且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p><p class="ql-block">4、春季还是其他流行病、传染病高发季,除了要做好病毒的预防,也要做好其他传染病的预防工作。</p><p class="ql-block">5、天气渐渐转热,要严禁孩子到河边、水库等水域游泳、玩耍,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p><p class="ql-block">6、教育孩子讲究个人卫生,积极锻炼身体。并重视食品安全,不购买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卫生许可证),不吃过期的、变质的食品。</p><p class="ql-block">7、严禁孩子进入游戏室、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合小学生进入的场所。也请你们监督指导孩子在家合理使用手机、电脑、电视,同时鼓励孩子多参加一些有意义的文体娱乐活动。</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