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召幼资助政策宣传(一)

倩儿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您好!为使广大家长清晰我市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幼儿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市现有的资助政策,请各位家长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于下周内向幼儿园提出资助申请。</p> 资助范围及标准 <p class="ql-block">鄂尔多斯市汉语授课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p><p class="ql-block"> 一、资助范围:我市居住且就读于市内汉语授课公办和注册民办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比例为公办幼儿园不超过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0%,注册民办幼儿园不超过在园幼儿总人数的 15%。</p><p class="ql-block"> 二、资助标准:</p><p class="ql-block">1.保教费:根据幼儿园不同类级给予资助,其中注册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标准是同类级公办幼儿园的 1.5 倍。</p><p class="ql-block">2.生活费:每生每月 120 元。</p> 申请条件 <p class="ql-block">申请条件:</p><p class="ql-block">1.幼儿的监护人或幼儿本人申请资助时为低保户。</p><p class="ql-block">2.幼儿本人是孤儿。</p><p class="ql-block">3.幼儿本人是烈士子女。</p><p class="ql-block">4.幼儿本人为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一方亡故或父母离异等)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 200% 以下。</p><p class="ql-block">5.父母一方有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p><p class="ql-block">200% 以下的家庭子女。</p><p class="ql-block">6.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姊妹(含幼儿本人)患有重特大疾病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 200% 以下的家庭子女。重特大疾病是指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计发〔2015〕131 号)中规定的 20 种重特大疾病(城乡居民享受同样待遇)。今后,重特大疾病的种类将根据卫生计生部门印发的新办法而作相应的调整。</p><p class="ql-block">7.遭受重大灾害或自然灾害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 200% 以下的家庭子女。</p><p class="ql-block">8.鄂尔多斯籍 2016 年以来识别的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籍在园幼儿。</p><p class="ql-block">9.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p><p class="ql-block">特别说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 200% 以下”指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临近低保标准,且低于“2 倍低保”标准。</p><p class="ql-block"> 准格尔召幼儿园宣</p><p class="ql-block"> 2022年3月25日</p>

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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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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