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1年末有幸淘到一枚民国时期的“巴河市商民自卫团证章”,这枚章为担杆链挂式铜质嵌三色珐琅章,珐琅略有脱落,章样式为盾牌形状。盾,亦为古兵器,古代防御自卫的武器。非但足以自卫,抑亦可以攻人。这种形状设计含义深刻而精致,代表着抵御、保护的寓意及象征。证章的上方底色为蓝色珐琅彩,刻有中华民国国徽,中间部分为白色珐琅彩,象征着巴水河流汇入长江的形状,中间从右向左倾斜铭刻着“巴河市商民自卫团”,章面下部分为红褐色珐琅彩,刻有“证章”两字。</p><p class="ql-block"> 我们来了解一下“巴河市商民自卫团”,先了解一下“巴河市”,此市字本义指集中进行交易的场所即市场、集市。《说文》中关于市字的解释:“市,买卖之所也”。宋代诗人陆游曾到巴河写下的《发黄州泊巴河游马祈寺》诗中描述有“晚泊巴河市,小陌闻屐声”的诗句。集市是传统的物资集散,商品交易的场所,据乾隆《蕲水县志》记载,本县商业集市有19个,如团陂市、巴河市、黄牛咀市、两路口市、关口市、三家店市、西阳河市、竹瓦市、朱店市、云路口市等等。巴河襟江带湖,物产丰富、商贾云集,远在东汉,即建有“五蛮城”,晋时,在巴河一带设市交易,可见巴河市集之久远。</p><p class="ql-block"> 商民自卫是巴河商民组织的地方性,行业性武装组织,民国时期,社会秩序混乱,洋人横行不法,土匪盗贼和散兵游勇经常进行骚扰抢劫,巴河工商业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自发组织起商民自卫团武装,担负巴河市集治安之责。</p><p class="ql-block"> 这枚证章应该是产生于这个背景之下,如今,已经无从知晓何人是此证章的主人,更是无从得知其背后的故事。</p> <p class="ql-block">附:浠水县巴驿乡常备自卫队经费收据</p> <p class="ql-block">此巴驿自卫队收据和巴河自卫团证章应为同一时期遗留的物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