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第二天第三天我都是正常上班,但不安排什么工作,就是在等通知。但两天过去了,也没有人通知我去参与处理八滩事件,我估计事情可能处理好了,不需要我参与处理了。第四天是星期天,我上午就在家里休息看电视,因为没有正式消息说这个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我还是不敢出去玩的。上午十一点,县纪委的负责人打电话给我,叫我立即赶到八滩镇政府,说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在等我去会办研究八滩事件的处理问题。接到通知后,我立即赶到八滩镇政府会议室,县纪委张书记、县委组织部季部长和县纪委、县建设局、县国土局等部门的负责人都在会议室等我,县纪委负责人向我介绍了八滩事件的调查情况,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的事实基本相符,现在省市工作组住在县城,等我们县里拿出此事件的处理意见,全县各个乡镇的老百姓派代表到八滩来声援,要求县里面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我问省市工作组对这个事件的处理有什么指示?老百姓对这个事情的处理有什么具体要求?他说省市工作组没有提出什么指导意见,就是要求县里面尽快地拿出处理意见。老百姓要求拿走的财物要退还给老百姓;不得加重老百姓的负担,没有经济实力就不要建设腾飞路;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要求镇党委书记、镇长滚出八滩去。全县其他乡镇小城镇建设也都在搞六个一工程,其他乡镇的群众也在看八滩事件怎么处理,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在全县各乡镇都引起连锁反应。县纪委负责人说,在县委张书记的带领下,我们在焦点访谈播出八滩事件的当晚就来到了八滩,已经两天多了,经反复研究,如果停止腾飞路建设,那么就会影响到八滩镇乃至全县的小城镇建设,完不成省市布置的小城镇建设任务;如果继续建设腾飞路,又不准向沿路住户收钱,这修路的钱从哪里来,镇财政是无力投入建设资金的;经过焦点访谈报道后,老百姓情绪非常激动,如果不支持修路,不拆迁怎么办等等,现在真不知道这个事情应该如何处理为好,所以经张书记同意,通知你来参与研究处理,因为你是法制局长,懂得的法律比较多,你看看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呢?县委张书记、组织部季部长和专程赶来县委任书记都说:就是这么个情况,听听你意见应该怎么处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我说八滩事件的真实情况我原来一点都不知道,刚才听了情况介绍,对事情的来龙去脉基本上清楚了,既然领导要我说说如何处理,我就说说我的几点想法吧:一是实施六个一工程,建设腾飞路既是省市布置的小城镇建设工作任务,也是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不能因为某些方面的工作失误被焦点访谈曝光而停下来,应该继续进行。二是原来在实施腾飞路建设过程中要求沿路住户上缴所谓土地出让金等错误做法必须予以纠正,强行收取老百姓的财物予以全部退还,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相关责任人由纪检部门依法依纪予以处理。三是县建设局依法做好腾飞路的建设规划要求,在腾飞路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由县建设局负责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拆迁补偿安置;集体所有土地由县国土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予以征用,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对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补偿,由村集体组织安排宅基地易地自建。四是腾飞路两侧征用拆迁的所有建设用地由县国土局组织以县政府的名义对社会公开出让,腾飞路两侧原居民要求受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所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腾飞路建设。五是严格按照腾飞路的规划建设要求,由县建设局和八滩镇政府负责监督各建设单位和个人搞好工程施工,加强质量管理,拿出一条崭新的腾飞路奉献给八滩人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在我说完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意见后,大家对我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讨论,基本上都赞同这个处理意见。但也提出了一些担心,如老百姓借着焦点访谈报道八滩事件这股风波,拒绝阻碍征地拆迁怎么办?土地出让没人受让怎么办?如何保证房屋建设质量标准等等,我又对大家担心的问题又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解释。如征地拆迁问题,只要我们的建设项目符合总体规划,符合发展经济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能够充分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就应该能够得到绝大部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即使少数人不理解不支持的,我们可以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最后即使有个别人仍然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我们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完善法律手续,最后予以强制执行。又如土地是否有人受让的问题,只要我们把道路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好,那么道路两边土地的商业居住价值就会大幅度升值,道路两边原居民当中应该有相当一部分人看到这个商机而受让这里的土地的,另外土地出让的对象不能局限于原居住的人群,应该面向全镇乃至全县全社会,俗话说得钱不拣主子,最终可能土地出让收益大大高于八滩镇里原计划向老百姓收取的所谓土地收益金数额。最终经过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我提出的几点处理意见合理合法可行,同意将这个处理意见作为工作组的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当天下午四点钟,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这个处理意见,一致同意这个处理意见,葛县长交待常务副县长吴县长向县委唐书记回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如果唐书记也同意这个处理意见,那么就形成正式的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向省市报告,并到八滩镇向群众公布县政府的处理意见。</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当天晚上八点多钟,吴县长向县委唐书记回报后,叫上我跟她一起去找葛县长,说找过唐书记了,唐书记说身体不舒服,头疼,这个处理意见他就不看了,一切由葛县长做主。当时葛县长在县政府招待所四号楼会议室召开一个会办会,他就叫我留下来,等他会办会结束后和我商量怎么办?大约到了晚上十一点钟,会办会结束,其他人都走了,就剩葛县长和我两个人在会议室,葛县长对我说:这么大事情,唐书记把担子全部推给了我,我怎么办呢,我总不能再把担子推给副县长吧,谁叫我是县长的呢?老李啊,说老实话,我也不清楚这件事情究竟应该怎么处理,我只能相信你了,你要对我负责,你说这个处理意见究竟行不行?我说:县长你放心,这个处理意见是我自己拿的,每一条每一句话都有法律依据,就是报到国务院去也不会错的,要错那就是法律也制定错了。我是县政府的法制局长,我的职责就是对您县长负责。葛县长听我这么一说也就放心了,他交待我按政府正常办文程序运作,然后拿到他宿舍给他签发。我随即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草稿拿到政府办公室,交给文字秘书、主任核稿后,大约在夜里12点15分左右,我把文稿送到葛县长宿舍,他坐在办公桌前等我呢,他把文稿拿起来又看了一遍,拿起笔要签字的时侯,又问了一句:老李啊,你看我这字能签吗?我说:县长您放心吧,这个处理意见肯定不会错的。后来他签了名字,我又立即把文稿拿到政府办公室,交给办公室主任打印,打印好后政府办公室又安排人连夜将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送到八滩镇工作组手中。后来我听说第二天早上,工作组把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下来的八滩事件的处理意见向群众代表予以宣布,群众代表当场表示,县政府的处理意见合情合理合法,老百姓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随着县相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决定的事项逐步落实处理到位,影响巨大的八滩事件也得到了圆满的处理,为此,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于2002年9月2日对于八滩事件的处理工作又进行了报道,以下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02年9月2日播出的内容简介:</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8月22日,《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在城镇建设中,到老百姓家中强行抬粮抬物等问题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今年五月十一日,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腾飞路沿线的每户居民都收到了镇政府的一个通知,内容是为了开发建设腾飞路,要求每户按住宅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缴纳所谓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有的人家就要交几万块钱。但是,这项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没有取得群众的支持,收费工作并不顺利,在采取了停电等措施依然成效不大的情况下,7月29日、30日、31日,在镇领导的带领下,13个征收工作组分头行动,去一些老百姓家里抬粮抬物。</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8月22日,《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此事的报道,引起了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回良玉同志当晚召集有关省领导专题研究,并分别给盐城市委、市政府领导打电话,要求迅速查清此事,严肃追究事件责任人,同时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从这个事件中吸取教训,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执政为民,善待群众,严禁一切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严禁不顾客观条件、违背群众意愿,搞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节目播出的次日,也就是8月23日上午,江苏省委调查组和盐城市委调查组来到了滨海县八滩镇,对此事展开调查。</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在事实被调查清楚后,滨海县委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镇党委书记戴虎明和镇长赵奎超给予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副镇长商岳娟、张荣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省市调查组调查,八滩镇已经向群众违法征收所谓的土地出让金8.9万元。8月23日,八滩镇将这些钱如数退还,强行从群众家中拉走的物品也全部归还。在退还钱物的同时,滨海县委、县政府以及八滩镇的领导还登门向群众赔礼道歉。</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八滩镇违法征收所谓的土地出让金,是因为腾飞路的建设资金不足。而腾飞路建设是滨海县今年5月提出的城镇建设“六个一工程”中的一项:建好一条主街道。县里要求,“六个一工程”要在今年内完成。</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据了解,八滩镇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腾飞路的建设规划,将好事办好。</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江苏省委书记回良玉同志指出,要从此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省委、省政府从此事出发,对全省控减农民负担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继续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把控减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8月23号,盐城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减农民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8月24号,盐城市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月27号,盐城市委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培训班,进一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