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石桥镇新街小学各位家长:</div><div> 为认真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年】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弥补家庭教育短板、减轻家庭教育成本。根据《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 六盘水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六盘水发改价费〔2022〕26 号)文件的规定,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公告,内容如下:</div><div>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的方式进行,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工作中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各位学生家长在熟悉后面附上的《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 六盘水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六盘水发改价费〔2022〕26 号)文件内容的基础上,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在班主任的组织下报名登记,不参加的,需签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协议书》。</div><div> 学校的课后服务以“作业辅导”和“社团活动”的两种方式开展。课后服务时间为常规教学时间的周一到周五,每天服务时间为2小时(15:30-17:30),每学期每位学生收取服务费240元;不参加的学生每天15:30放学。课后服务工作正式启动后,各位家长须在孩子放学时间之前做好接孩子的准备工作。</div><div> 后续相关工作请根据班主任的通知配合完成。</div><div> 特此公告。</div><div><h5><font color="#333333"> 附件.《六盘水市发展改革委 六盘水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font></h5><div style="text-align: right;">盘州市石桥镇新街小学</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2年3月21日</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