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中支消保宣传—未如实告知投保,损失谁来承担?

以案说险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案件情况】</b></p><p class="ql-block">牛先生于2021年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百万重疾保险,在投保时牛先生否认有病史并在健康问卷告知询问栏内均填写正常,保单于2021年1月30日生效。2021年7月牛先生脑血栓入院ICU急救治疗,因病情严重,牛先生治疗花费合计5.4万元,牛先生找到其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报销相应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排查得知,2019年牛先生诊断有直立位高血压,但在投保时否认有病史,最终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案例分析】</b></p><p class="ql-block">牛先生在明知已患有直立位高血压的事实下,故意隐瞒其存在有既往病史,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故保险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条款,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案例启示】</b></p><p class="ql-block">保险合同遵循最大诚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p><p class="ql-block">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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