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记忆,旧民居改造见闻。

清泉胜景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一个传统村落就是一个凝聚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并不断演进的生态博物馆,她融合了传统建筑、乡村民俗、生态保护、农耕技术、乡村景观等诸多要素。因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开展传统村落集中保护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按传统来讲,土地和宅基地房屋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支柱,即使现在很多家庭在大城市、县城和集镇都买了商品房,但老家村庄的老房子还是保留着,他们会在逢年过节时回家住住,当然也有部分原住民仍然居住在年久失修的历史建筑中,旧民居中相当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影响村容村貌。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与生活条件,在国家乡村振兴,城乡向乡村存根溯源这一大背景下,一些乡村居民将旧民居进行改造,经过设计师的奇思妙想,一座座保留传统特色的建筑坐落于乡村大地,展示乡村振兴的新面貌、新能量。</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本人整理几座经过改造后的不同结构的乡村建筑,一起来欣赏一下吧。</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建筑师在原有农舍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扩建。设计的理念是尊重乡村原有的院落围合的建筑形式与树木围绕村舍的田园景观,挖掘原生态的乡村记忆,并为村民提供阅读,集会,喝茶聊天的场所。</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更新后的入口处,细木格栅窗替代了原有的密闭花格窗,更加轻简有温度;外凸原木落地玻璃窗的运用让室内外空间更加敞亮通透。推开主入口实木大门,是一个艺术展示区,兼具接待、艺术沙龙的功能。</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原始的本地石头结构、自然景色的瓷砖铺贴,舒适朴素的住宅设计,这些要点和石头结构的保存与稳固一起造就了这座现代与传统交相辉映的住宅。</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水、石、竹、田”等农民的生产要素的梳理和连通意在阐述现时的“竹喧归浣女,清泉石上流”,结合原有的溪水和交通节点设立公共配套,便捷服务村民的同时致敬历史传统和自然环境。</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建筑原始状态很差,屋面瓦、木全部换掉,设置了一个天井,除了满足采光需要,更引入周边的风景,做为乡村记忆的三合院,装修后在这里能感受到自然风光和传统手艺,现代生活的融合。</b></p> <p class="ql-block">  <b style="font-size:20px;">传统意义的乡贤,是指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人。城市很多离退休人员,原本他们就是从乡村走出来的,与自己家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有不少人在家乡德高望重,可以算是现代的乡贤。在他们的带动下,不仅可以搞活农村经济,还可以提升农村整体文化素质,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弘扬和传承乡贤文化。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各地政府可本着自愿原则,允许城市离退休人员回祖籍、出生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继承或者长期租用宅基地,重修或建设房舍;鼓励他们参与乡村建设,将城市的资源带到乡村,让他们在乐意“告老还乡”的同时,能够在希望的田野上大有作为,必能助力乡村早日振兴。</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2021年10月14日,湄潭县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姚某获得湄潭县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回乡”有偿使用宅基地首份《农村宅基地批准书》。</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湄潭县农村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允许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农房后,按照相关规定翻建或新建合法使用宅基地,有效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提供了方法和路径,这一试点有望铺开。</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