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造化中心校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于洪区造化中心校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孺子可教,家之希望;少年才俊,邦之栋梁”。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关键,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于创建和谐造小,和谐教育,和谐校园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意义重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今天我校特邀辽宁省女子监狱政治处主任邓海荣 、公职律师姜婷婷以及董警官到我校做青少年普法宣传讲座。</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我校领导热情地欢迎了辽宁省女子监狱的各位警官并与会。</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活动伊始,梁元主任向现场的师生介绍了主讲人——姜婷婷律师。</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姜律师从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毒品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交通安全、网络诈骗等问题,用生动鲜活的案例进行剖析。让学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哪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恶劣后果。并告知学生网络诈骗的一些手段以及防范措施。</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讲座的最后,姜律师再一次对普法的意义进行总结。青少年普法教育意在强调权力,设置法律界限。叮嘱学生,不要滥用权力,明白法律是底线,道德高尚是我们应该永远追求的目标!</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通过此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生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撰稿:梁元</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终审:张丽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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