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梧州市机电幼儿园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梧州市机电幼儿园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5px;">致家长的一封信</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 15px;">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span></p> 尊敬的家长: 您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已经开始了!我们将从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符合申请条件的请按相关要求和流程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申请,共同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一、资助对象</b></p><p><br></p><p> 脱贫家庭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儿童、城镇特困人员、孤儿、城镇低保子女、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农村低保儿童、农村特困救助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二、资助标准</b></p><p><br></p><p> 自治区本级财政对在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予以核拨,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实际缴纳的保教费标准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额部分由幼儿园所在市、县级财政按照实际享受政策的人数对所在幼儿园予以弥补。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标准高于每年1500元的差额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家庭收取。</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b>三、申请程序</b></p><p> (一)家长书面申请(每年3月5日前完成)。幼儿监护人如实填报《广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资助申请表》,向就读的幼儿园提交申请表原件和相关材料。</p><p> (二 )幼儿园审核上报(每年3月20日前完成)。幼儿园对该学年新申请的名单进行初审,并在各幼儿园醒目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p><p> ( 三 )教育部门审批(每年3月30日前完成)。幼儿园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幼儿园上报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将最终确认的名单通知各幼儿园。区直幼儿园、市属幼儿园按照属地原则直接上报所在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p>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长请于2022年3月5日下午放学前将申请表填写好,连同《通知》要求提交的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即:脱贫家庭儿童持有“扶贫手册”或其他有效证件,低保家庭儿童、孤儿须分别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须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一起交到班主任处。<div>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如有疑问请与班主任联系求证。</div> <h5 style="text-align: right">2022年2月28日</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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