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没有公司的个人在税务大厅代开发票,要交40%个税,税负太高,怎么合理降低?<br>税收问题千千万,节税露露,懂一办。<br>没有公司的个人,向某某公司提供居间服务,事成之后获得一笔大额的居间费。支付方公司要求,收款方支付相应的发票,也不愿意承担高昂的税费,那么,在这个时候没有公司的个人要怎么开票?怎么去交这比税费?<br><br>没有公司的个人,可以通过3种方式来解决这笔居间费的税后问题,一起来看看吧!看看没有公司的个人更适合那种方式?<br><br>第一种方式:支付方代扣代缴和自己去税务大厅登记交税<br><br>没有公司的个人,可以选择支付方公司代扣代缴,或者是自己去税务大厅登记代开发票,不管是这其中哪一种,那么都是需要按照20%~40%来交纳个人所得税。收款超过了5万以上,那么就按照40%的税率来交税,那么相当于就是直接硬交40%的税费,这对于个人来说,税费压力是相当的大。交的税多了,那么到自己的手里“利润”,就会变的比较少了,支付方公司不愿意承担这笔高税费,这对于个人来说,无疑是很头痛问题。<br><br>注意:在交税的时候,遇到税费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时,来看看地方政府有什么好的扶持优惠政策,可以合理合法达到节税目的!<br><br><br>第二种方式:以个体户的名义<br><br>没有公司的个人,可以入驻在有扶持优惠政策的地区,以成立个体户的形式,长期的来收取居间费,以及达到长期合理合法节税目的。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之后个税为0.6%~1.2%,加上增值税减按1%来征收,在加上附加税0.06%减半征收。<br><br><br>入驻税收园区的个体户,可以开设对公账户,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年开票为500万为限,金额巨大,可以成立多家。不需要在交高达20%~40%的个人所得税了。<br><br><br>第三种方式:以个人的名义<br><br>没有公司的个人,也可以选择在有优惠政策的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享受核定征收扶持政策,核定之需要交的个税为0.5%,综合税率为1.5%(增值税减按1%+附加税减半征收0.06%)。<br><br>享受自然人代开政策的有一个限制,必须不是公司的法人、股东、监事、财务的自然人,只有这样的自然人才能够享受自然人代开的核定征收政策。<br><br>代开的品目和地区,都没有限制,满足开票金额巨大的要求,完税之后,出具相关凭证,不需要在按照20%~40%来缴纳个人所得税。<br><br><br>总结:第一种方式时没有享受园区政策的时,需要硬交税的税费;第二种,第三种方式,都是可以有效的降低个人应交税额,只是方不同,一种是以公司的名义,另一种是以个人的名义,可以根据支付方的转账要求(公对公、公对私),以及开票的需求来选择适合的方式,合理合法节税不用愁!税筹疑难,可关注,公众号,节税露露,留言了解,共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