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公安】约谈警示压责任 加强监管促成效

铜川公安 虢昌朋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市区两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题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有关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1月22日上午,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充分结合“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及近期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约谈了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约谈会议由大队长周建辉主持,教导员任向前、副大队长张晓林、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虢昌朋、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宁国平及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第二分公司和第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会上,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虢昌朋首先对2021年以来发生在王益区辖内的涉及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营运公交车辆的事故及两起造成人员受伤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通报,并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研判和点评总结。</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紧接着,副大队长张晓林对大队查获的涉及公交车辆抢道抢行、违法停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并明确指出公交车辆违法行为多发频发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随后,教导员任向前从加强安全培训、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发生涉及公交车辆负面舆情三个方面进行强调。</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会议最后,大队长周建辉强调,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坚决夯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三是关注社会焦点,服务一方百姓。</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周建辉大队长要求,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企业主体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有效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查检测工作,杜绝车辆及驾驶人“带病”上路,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要做好车辆及驾驶人违法清零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事故及由此引发的负面舆情,企业主体一是务必要认真查找自身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工作,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企业要加强监督,时时提醒提示、适时警示教育,坚决杜绝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确保监管到位;三是定期对企业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会议结束后,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宁国平表态,一定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堵漏洞补短板,进一步强化制度措施,压实考核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事故预防落地落实取得成效。</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来源: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p><p class="ql-block">编辑| 虢昌朋</p><p class="ql-block">审核| 虢昌朋 魏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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