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哨点”作用,根据2022年1月14日市市场局督查组在辖区零售药店督查问题反馈,1月15日上午,五马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约谈会,零售药店负责人共8人参加会议。</p> <p class="ql-block"> 会议要求,荣康医药有限公司东山美居店、长治市国人康大药房有限公司2家药店立即针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各零售药店要按照督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对不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严处。</p> <p class="ql-block">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全面提高应对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形势的能力,时刻保持危机感,以最强的举措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坚持每日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戴口罩、扫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做好店内工作人员每日体温监测及店内环境消杀等个人防护措施;三是要加强“一退两抗”药品实名销售登记,一旦发现有行程码异常的购药人员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就医,向所属社区和五马市场监督管理所双报备。</p><p class="ql-block"> 会后,各药品零售企业分别签署了《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和《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我所将持续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店的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