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大数据下无隐私

朱勇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大概在去年写过一篇短文《大数据下无隐私》。今天,有了以亲身经历再次论证这个话题的冲动,不是控诉反对大数据,而是想说一下如何在大数据时代做事做人。</p><p class="ql-block"> 去年12月11日至14日,我和爱人休假去天津看望怀孕的女儿,女儿住在南开区。我们是自驾车去的,也没有住酒店,就住在女儿家里。偶尔外出应该也是女儿扫码。当然,我们也很注意防疫,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外出。</p><p class="ql-block"> 1月10日下午,我突然接到了陵城公安干警的电话,询问我近期是否去过天津。因当时已经知道去年12月24日以后去过天津的需要报备,所以就跟坦然地报告了自己的行程。公安同志解释说上级要求凡12月9号以来去过天津的都要做核酸。于是,我11号下午去市中医院做了核酸,结果当然是阴性。昨天又接到社区通知,说要求做二次核酸。上午赶到检测点时,工作人员下班了。听说福利医院也能检测核酸,去了后工作人员说上级通知这儿暂停了。就只好到社区安排的检测点排队做了核酸。必须有这样的觉悟支持防疫。同时,也在这件事上看到了大数据的力量。</p><p class="ql-block"> 有人说这是因为手机。其实,即使你不带手机,在现在的探头、监控条件下,有关部门依法想了解一个人的行踪,同样易如反掌。超市、加油站、路口……哪里没有监控?除非你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且隐身有术。</p><p class="ql-block"> 那么,如何在大数据时代做人做事呢?其实也很简单,做好事做好人不做坏事亏心事就是了,如果心里坦荡荡事无不可对人言,还用的着担心大数据的监控分析吗?何况大数据的使用分析还有日趋健全的法律规定呢。</p><p class="ql-block"> 所以,我不反对排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我欢迎拥抱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更何况,但凡个人无论如何排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而大数据却爱你没有商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