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ql-indent-1">2022年1月4日下午4点30分,弋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5号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由弋阳县副县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公安局局长吴继主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黄旦辉,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县法院院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许志明,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出席会议。</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会议首先由司法局党组书记许志明作出弋阳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汇报,自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严格依法执行《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转变工作方式和思维,在全面提高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p><p class="ql-block"> 随后会议研究通过《弋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审议了《关于规范法律法规未明确社区矫正有关环节的意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黄旦辉书记指出,召开我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县委陈敏书记在县委常委会审议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时提出的要求,全面客观总结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查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和机制,督促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社区矫正法》规定的职责。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工作环节多、法律风险大同时使命也光荣,要求大家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依法共同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弋阳、法治弋阳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p><p class="ql-block"> 会议最后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吴继作出总结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准确认识社区矫正的属性,确保方向正确;二是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环节,确保配合到位;三是准确执行社区矫正法律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此次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充分发挥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在着力推进和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上打下坚实基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