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不能丢了常识

rookie

大家在学习法律的时候,一定不要失去常识。法律在很多时候,只是对民众公平和正义的一种回应。所以,这就是为什么霍普姆斯大法官说,“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我们不能完全靠着逻辑去推演,如果你完全靠着逻辑去推演,你会发现有的时候结论是非常非常荒谬的。但是,如果当你得出了一个荒谬的结论,你一定要反省,也许你的逻辑推论是错误的,这就是为什么在法考中有许许多多的难题,从来没有学过法律的同学反而能够轻松的做对。<div> 前段时间我去内蒙的一个社区去普法,听课的全都是大爷大妈,这个大爷大妈很让我感动啊,因为放弃了跳广场舞的时间啊,来听我讲课,结果呢,我讲了很多很多案件,这些案件我觉得很难的一些案件,都是我们法考学生绞尽脑汁都很难得出结论的一些案件,但我惊奇的发现,这些大爷大妈居然能够从容地做对。他们为什么能够做对呢?我觉得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因为他们有常识,他们的常识没有受到理论的玷污,而我们很多同学为什么很多难题做不出来,因为就是你太过于习惯于逻辑推演,你忘记了我们法律永远要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要满足普通人对于正义的向往。</div><div> 我随便说几个问题,供各位同学来参考,你用从来没有法律的人的视野来思考。张三是一个农民,想到银行去借钱,结果信用社主任说,“一个身份证只能借五万,你要借二十万,除非你再找四个身份证来”。于是这个农民就找朋友要了四个身份证,到信用社借了二十五块钱。那现在问题就出现了,信用社主任和农民构不构成犯罪的问题。大家觉得在这个案件中<br><div>哪个人更坏?是农民更坏,还是信用社主任更坏?信用社主任嘛!所以其实你就可以做出判断了,因为其中有好几个选项是农民构成犯罪,信用社主任不构成犯罪。那这简直是荒谬的嘛,对吧?那其实我们又想,如果你是这个农民,信用社主任跟你这么说,你会不会这么干?你到银行去借钱,想借20万。信用社主任说一个人只能借5万,如果你现在再找几个身份证来,就能够多借,如果你是这个农民,你会不会这么干。你不会这么干?你怎么那么厉害啊?如果我肯定会这么干,因为这是谁跟我说的,这是信用社主任跟我说的嘛,所以这个农民大家觉得应不应该进行惩罚,对他进行惩罚,明显是不合理的嘛。所以当年的答案就认为信用社的主任构成犯罪,违规发放贷款罪,而农民是不构成犯罪。所以很多时候法律的判断,他其实离不开民众的常情常理。但是有很多时候,有一些非常非常愚蠢的观点,一般人都不会采纳,只有谁会采纳呢?只有个别自以为是的知识分子会采纳啊,这些观点是如此地愚蠢,以至于只有一些知识分子会采纳。(别骂了别骂了)这就是为什么同学们一定要知道,智力跟智慧是两码事,一个有智力的人不一定有智慧,一个有智慧的人不一定智力卓绝。我希望同学们要做有智慧的人,而不是单纯做有智力的人。所以学习法律永远不要放弃你的常情常感,因为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当然,这十六个字,基础知识,理论深度,树立体系,一点常识。</div></div><div> 谨以此篇,告诫自己,谨遵教诲!</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