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党格萍督导检查眉县大队"减量控大"工作并为眉县2020年度“零酒驾”示范单位授牌

下沙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全市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专项工作要求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开展好“零酒驾”示范单位授牌工作的安排部署。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党格萍带领市支队科技科副科长张延晶和科技科民警韩勇来眉县大队督导检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并向眉县荣获2020年度宝鸡市“零酒驾”示范单位授牌。</p> <p class="ql-block">  会上,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赵永江宣读《关于表彰宝鸡市2020年度创建“零酒驾”示范乡镇、单位、社区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并汇报了近期“减量控大”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效和短板。随后,宝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党格萍同志为“零酒驾”示范单位授牌。最后,眉县顺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太白山旅游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p> <p class="ql-block">  党格萍指出,一<span style="font-size:18px;">要紧紧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工作目标,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差距,补齐管理短板,抓好关键环节,迅速扭转当前被动局面,着力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二要狠抓违法查处,大队要细化任务分解,科学调整勤务计划,增加夜查频次,尽全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和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率。三要把牢把好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筑牢交通事故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对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的机动车,要细化分工,督促车主尽快办理相关业务,全力清理安全隐患。</span>四要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抓好“零酒驾”创建工作。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预防酒驾事故工作抓在手上,积极推动“零酒驾”创建活动。五要形成协同共治合力,充分发挥交安委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主动联合职能部门共商、共管、共治,预防和减少涉酒事故发生。六要精心组织部署,大队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战,通过源头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文明驾驶、抵制酒驾、拒绝酒驾的良好新氛围。</p><p class="ql-block"><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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