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晓玉 <p class="ql-block"> 12月15日下午,刑一庭郑清华法官收到了一位当事人亲属的电话,一位年近七十的老人从泰安肥城租车辗转来到了济南。电话接通后,老人激动地告诉郑法官已经到达单位门口了,要和郑法官见个面。郑法官询问过后得知,老人走错了地方,到了省检察院,后经过详细沟通终于来到了省法院。</p> <p class="ql-block"> 一见面,老人激动的拉着郑法官的手,随身拿出准备好的锦旗和一封手写信,抬头写着:…检察院。该案件是今年上半年郑清华法官办理的一起因婚姻家庭纠纷所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因一时冲动将妻子杀害,留下一个年幼的女儿跟随爷爷奶奶生活,面前的老人就是孩子的奶奶。郑清华法官在办理案件中与老人多次沟通,根据案件情况指导老人为孩子申请了民政部门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解决了孩子的生活难题,今天老人来就是要当面表示感谢。</p> <p class="ql-block"> 接待室里,蒋海年副庭长,案件合议庭成员李国栋法官一起了解老人孩子的家庭情况,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老人说,孩子所在的学校老师都给了孩子太多的关心,孩子心理健康学习上进,更让老人高兴的是正在监狱服刑的儿子也非常上进,积极改造,被监狱表扬。老人说,我也是一名四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这个事情发生在我们家,我没有想到法官,政府,学校给我们那么多的帮助,我真的感谢党,感谢省法院。老人一直懊悔将锦旗写错了,反复说再重做一面。郑法官安慰老人说:“老人家,没错,我这个人没错,这份心情我们都感受到了。”</p> <p class="ql-block"> 一个案件真的就是别人的人生,在案件中给予的救助不只是物质上的帮助,也是精神上的鼓舞,是一种司法威严下的温暖。这一面写错了抬头的锦旗显得尤为有意义。</p><p class="ql-block"> 好温暖,在这个冬季!</p><p class="ql-block"> 好高兴,我就在现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