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1-8-30号码13*0633尾号普通号,1999年开户无协议月消费18。二人到营业厅办理过户时,营业员说过户可以,不过要签订四张纸(图1234),给手机号加个“0元协议”。再次过户时,恢复靓号的最低消费68元,还需要承诺在网时间不低于20年,而且在网期间不能办理携号转网。</p><p class="ql-block"> 不签拒办过户,营业员说,这是我们公司的规定。 </p><p class="ql-block"> 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民法典》中有这样一条:“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p><p class="ql-block"> 原户主和运营商签订了每月18元的电信号码使用合同,这属于“依法成立的合同”。</p><p class="ql-block"> 原户主号码过户给新户主时,原合同依然有效,新户主应该享受每月18元的最低消费。运营商要求增加68元最低消费是不合法的。</p><p class="ql-block"> 这也充分显示了《民法典》对于普通人的保护和对霸王条款的限制。</p><p class="ql-block"> 在通信行业,民法典对运营商的限制越来越多,移动、电信、联通在《民法典》生效后不得不改变原来一些不合理的规定。</p><p class="ql-block"> 日照移动此规定还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违反工信部携号转网相关规定,阻挠用户办理携号转网。 望相关领导不要频繁踩踏法律红线!</p> <p class="ql-block">点击“提交申诉”。选择被申诉企业“中国移动”,再选择所属地区。请注意下面的“您是否向企业投诉过”,您应在此处选择“是”。</p><p class="ql-block">问 “企业是否已反馈投诉处理结果”,点击“是”。</p><p class="ql-block">下一步的操作提示:您对企业的投诉处理结果是否满意?选择“否”。</p><p class="ql-block">如果选择错了,就只能返回重复开始操作。</p> <p class="ql-block">工信部12300微信公众号电信用户申诉</p><p class="ql-block">电信投诉内容参考示例:</p><p class="ql-block">姓名:如实填写</p><p class="ql-block">身份证:如实填写</p><p class="ql-block">通讯地址:如实填写</p><p class="ql-block">申诉问题涉及号码:13########(投诉内容涉及到的号码)</p><p class="ql-block">联系电话:可以联系到您的电话,也可以是上面申诉问题涉及号码</p><p class="ql-block">申诉内容:(尽可能简洁)</p><p class="ql-block">您好,我是山东移动XX分公司的手机用户,手机号是13########,半个月前我到XX市XX区XX路移动营业厅办理手机号码过户业务,营业厅要求我们签订协议消费XXX元期限二十年,否则拒办过户。我的手机号原套餐是XX元。过户强制提高消费,移动公司此规定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国家提速降费精神背道而驰,我们不能接受,多次投诉无果,恳请协助解决,谢谢!</p><p class="ql-block">最后,点击“提交”即可,耐心等待电信运营商联系您就可以了。</p><p class="ql-block">如果有图片、录音等证据需要提交,可以使用通过向工信部投诉受理邮箱:12300@caict.ac.cn 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投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