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基层消防工作“枷锁”】吉水大队先行先试 积极推动政府建立乡镇“消防所”

吉水消防—吴芳芳

为积极探索农村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创新改革基层消防监督模式,进一步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吉水大队先试先行,大队主官向政府做专题汇报,积极推动政府建立乡镇“消防所”12月2日,吉水县人民政府向全县18个乡镇印发《关于印发吉水县创建乡镇“消防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保实现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成立消防所是消防体制改革后,消防救援机构破解乡镇消防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创新举措,将填补乡镇无专业消防安全监管力量的“空白”,构筑起三级消防监管模式,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 乡镇各消防所按照“职责清晰、标准明确、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的要求,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机制的“四有”标准,创新改革基层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依托各乡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在乡镇一级建立消防所,推动政府统筹人员力量加强一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破除制约基层消防工作的各种“枷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下一步,吉水大队将在文峰镇作为先行试点运行乡镇,在全市范围内开创乡镇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先河。

消防

乡镇

消防安全

基层

消防工作

吉水

大队

吉水县

治理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