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职教中心秸秆禁烧宣传活动致家长一封信</p> <p class="ql-block">各位家长朋友们 ,</p><p class="ql-block"> 你们好! </p><p class="ql-block"> 又到了一年丰收时,你们辛勤的汗水即将化成丰收的喜悦。然而每年秋收过后,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焚烧,破坏了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污染了空气环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秸秆全面禁烧,认真搞好秸秆综合利用,不仅能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因秸秆焚烧或乱堆乱放、腐烂变质而带来的环境污染,在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可以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经济收入。共同保护环境、防止焚烧秸秆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应尽的义务。</p> <p class="ql-block"> 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视情节严重对焚烧当事人予以500至2000元罚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追究相应责任。请大家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自觉按照要求,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大力宣传发动,做好家人、亲戚、邻里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大家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勇做遵纪守法的楷模。</p> <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让我们携起手来,严禁秸秆焚烧,共创美好家园!</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蛟河市职业教育中心</p><p class="ql-block"> 2021年11月23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