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

海兰江

<p class="ql-block">某医院院长先生:</p><p class="ql-block"> 2021年11月18日下午,我在贵院就医,在消化科和心内科分别开了药。取药回到家才发现只有消化药,没有心脏药。再看缴费单子,心内科药缴费单子上盖有药局印章,消化药缴费单子上没有药局印章。这才明白,原来贵院药局依据心内科缴费单子支付了消化药,而消化科缴费单子却显示未支付药物,实际未支付药是心脏药。</p><p class="ql-block"> 次日(19日),我拿着两张缴费单子向医院药局说明来意,但是药局工作人员坚称:“根据缴费单子上印章,心脏药已经支付了,消化药未支付。”然后又给我一大堆消化药。我一再说明,昨天你们已经支付了消化药,今天应该支付心脏药。而且消化是500多元,心脏药才50多元,今天再次给我消化药,你们吃亏,我也不甘心。</p><p class="ql-block"> 在药局工作人员的坚持下,在堂堂的公立医院无奈接受了“买一赠一”,不得已获取不当得利,心理很不是滋味。明明药局工作出错了,有错不改,一错再错,而且错得振振有词。我需要的心脏药,挂号、开方、缴费,忙碌了半天,却未领到。该药一次只开两周用量,昨天开过,今天再开不能,只好空手而返。经济上,我占了“便宜”,但实在不敢领情。此便宜意味着患者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如果我重复领取的是心脏药,而未领的是消化药,那么我损失500多元。我关心的不只是药品价格,比金钱更重要的是对患者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药局工作人员坚持的不是原则,而是错误。将错进行到底的作风实在令人心寒、惧怕!</p><p class="ql-block"> 如果工作人员有责任心的话,根据缴费单子和我的陈述,核对药物库存,核对金额,结合监控视频,查清事实,实事求是,有错应改。希望医护人员尊重患者的诉求,倾听患者的意见,有错则改,无则加勉。万一给错药导致严重医疗事故,相关人员和部门又如此将错到底的话……</p><p class="ql-block"> 只想反映问题,并无恶意,只想说事,不对人,若有不当,敬请谅解! </p><p class="ql-block"> 2021年11月19</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