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中国兴安盟五角枫摄影大展

中国摄影报

中国摄影家协会与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兴安盟委宣传部携手战略合作伙伴“美篇”举办中国兴安盟五角枫摄影大展。<div><br>“以弘扬生态文化为宗旨,以生态摄影理念为指导”,旨在运用影像的手段,突出反映兴安盟各种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传播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热诚欢迎各位美篇视频创作者、广大摄影美友积极参与,踊跃投稿。</div> <font color="#9b9b9b">乌兰河草原 国建军 摄</font><br> <h1><b>征集内容</b></h1>面向全国征集反映中国兴安盟行政区划内绿色生态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俗活动等内容的摄影及视频作品。特别征集以内蒙古兴安盟五角枫为主题的摄影及视频作品。 <h1><b>征稿时间</b></h1>2021.9.29至2022.3.31 <h1><b>投稿方式及要求</b></h1>1. 在活动时间内,使用“文章”、“说说”或“小视频”将作品投稿至#中国兴安盟五角枫摄影大展#话题内即可点击参与投稿<a href="https://www.meipian.cn/raise/topic-detail/2066" target="_blank" class="link"><i class="iconfont icon-iconfontlink"> </i>点击参与活动投稿</a><br><b><font color="#ff8a00">2. 视频内容请使用“小视频”功能投稿<br>3. 图文内容请使用“文章”、“说说”功能投稿,每次投稿的照片数量需大于3张</font></b><br>4.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br><font color="#9b9b9b">(温馨提示:未注册用户需下载美篇app方可投稿)</font> <font color="#9b9b9b">秋日枫红 朱长明 摄</font> <h1><b>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b></h1>入展作品100件:<br>“中国摄影家协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br>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br>入展作品均由中国摄影报颁发荣誉证书<br><font color="#9b9b9b">*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美篇仅作为征稿平台。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支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美篇将公示最终入展美友摄影作品名单并注明昵称及美篇号。</font>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宣传部<br>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科尔沁右翼中旗委员会宣传部<br>协办单位:华侨城北方集团、华侨城欢乐谷集团、中国摄影家协会纪实摄影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摄影家协会、科右中旗文旅体局 <font color="#9b9b9b">春天来了 霍常山 摄</font> <h1><b>征稿细则</b></h1>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br>2. 作品必须反映兴安盟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内容,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br>3. 主办单位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影像原文件(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照片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视频原文件、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br>4. 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摄影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及全部入展作品。<br>5.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br>6. 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br>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br>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br>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br>10. 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br>11.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h3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11.22</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