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税局代开的发票,也可能存在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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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也有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现象?<div><br><b><font color="#ed2308">答复:是的。只要是没有真实业务而去代开的发票,一律属于虚开现象,照样要追究申请人的责任。</font></b><br>下面这个是最新的虚开案例,每个人都需要好好看看!</div> 福建**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781**********、经营地址:福建省邵武市*******):<br><br>我局于2019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对你公司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br><br>一、违法事实<br>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你公司2019年7月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发票代码:3500163320,发票号码:25042684、25042685,开票日期:2019年7月23日。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为:水泥,金额146464.08元、税额4393.92元、价税合计150858元,涉及受票企业1户: 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br><br>你公司2019年7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3500164160,发票号码00538592开具日期2019年7月24日.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防水涂料、腻子粉、天棚吊顶抗棉板、内墙用乳胶漆底漆、内墙用乳胶漆面漆、白益胶泥等,金额2001184.47元、增值税额60035.53元、价税合计2061220元,涉及受票企业1户:泉州市**建筑装潢有限公司<br><b><br>提醒:企业开具发票,不管是自开还是去税务局代开,证据链仅仅是表象,业务真实才是最重要的。</b>脱离了业务真实前提下的开票,不管你如何做好充分的说明和理由,始终是难以自圆其说!

发票

代开

年月日

虚开

增值税

开具

乳胶漆

内墙

受票

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