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好色   取之有道

冷茶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近日,吴某凡QG事件尚未平息,李某迪PC事件又出水面,名人大腕性丑闻有点目不睱接,让人目眩。</p><p class="ql-block"> 其实演艺界明星大腕的老牛啃嫩草、兔吃窝边草、投怀上位送抱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近日接连暴出的事件还是让我大跌眼镜。</p> <p class="ql-block">  孔子曰:“食、色,性也”。向人们揭示:享受美味佳肴,喜欢美好事物,是人的天性。</p><p class="ql-block"> 然何为“天性”?《三字经》开篇便写道:“人之初,性本善。”道出人初生时人性从善。但 “性善论”只是战国时期思想家孟子的人性主张,他提出 “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然出于同时期的另一位思想家荀子则曰:“好恶、喜怒、哀乐,夫是之谓天情。”他认为“恶”才是人的“天情”,提出了“性恶论”的人性主张。</p> <p class="ql-block">  此两种思想的论战从古至今仍争论不休,各有各的市场,各有各的粉丝,公婆之理一时难分伯仲。不过,我倒是倾向于荀子的观点。这不仅是看到新生儿来到世间的第一件事是啼哭,也不是随之的“吃、拿、卡、要”的一味向父母亲人索取。而是受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超我”思想的影响。</p><p class="ql-block"> 弗洛伊德认为,人性分三重境界——以快乐为原则的“本我”,以现实为原则的“自我”和以道德为原则的 “超我”。而其理论根基是他的“力比多”性驱力理论。</p> <p class="ql-block">  依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人最初的本性便是“本我”,即不加雕琢,不加粉饰的原生态的“我”,也可认为是人之初的 “我”,这一个时期一切皆以自我为中心,确保我的快乐,因为这是原则,原则性的东西是底线,是不可让步的。所以你会看到刚分娩的婴儿感到没有母体的舒服,大声啼哭;饿了困了,大声啼哭;尿了拉了,大声啼哭……,啼哭是他的杀手涧,是他抗议的怒吼,直到了满足了,舒适了,快乐了,他才安稳了,间或报之一笑。这一笑可能有对满足的他人的一种回报,含有感激的成份,但我认为更多的是他得到满足后情感的一种自然的流露,是一种自我欣慰的笑。</p><p class="ql-block"> 至于“性”人羞于谈及但有无法回避的话题。用弗洛伊德的话讲它是人生存的内驱力,是生长到一定时期的一种生理需要,也是繁衍后代,延续香火的需要。男孩子的“恋母情结”与女孩的“恋父情节”是活托托的事实,无论你认可与否。</p> <p class="ql-block">  关于“性”的满足,这就真正体现一个人后天的教育、环境和自我认知的影响。用弗洛伊德的理论,它分三种境界:</p><p class="ql-block"> 其一,如果教育和环境没有很好改变对“性”的认知,还处于原始的“本我”状态,仍以快乐为原则,他则与动物无异,没有亲情,没有伦理,不分场合,不择对象,可同性恋、可自慰、可找情趣品替代……全然崇尚“快乐至上“的原则,只要能满足一时的性欲,带来一时的快感,别的皆是浮云。</p><p class="ql-block"> 其二,如果后天的教育和环境历练了一个人,让其对“性”的满足达到了“自我”的境界。即遵循现实原则,要顾及现实的客观性,即时间是否合适?对象是否适宜?环境是否可行?行为是否合规等等。在满足自身性欲时是有诸多顾及的,现实条件许可的做,不许可的不做。</p><p class="ql-block"> 其三,超我境界的人,对待“性”尊从道德原则,对自己的对象体贴如微,忠贞不二,达此境界的人具有坐怀不乱的修行,宁可无性,也决不违犯道德标准,达到所谓的超凡脱的境地,即为圣人。</p> <p class="ql-block">  回头再看看吴、李二人,皆处在“本我”的状态,从小没有接受很好的教育,在社会大环境中没有接受良好的熏陶,尚出在性本恶的原始兽性状态,以自我为中心,陷入自恋泥泽不能自已,以自己的一副好皮囊或所谓的才艺为诱饵,以取悦自己,快乐自己为原则,不顾他人感受,不顾社会公德及法律禁令,我行我素,结果跌落神坛,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虽然吴某凡与14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系犯罪,李某迪付费PC属违法,但二者一丘之貉,均为世人所不齿。</p> <p class="ql-block">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套而用之:“君子好色,也亦有道”。这个“道”便社会公德良俗,国家法律法规,顺者昌,而逆者亡。吴、李二人不讲武德,不遵从大道,到头来头破血流,那自然怨不得别人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