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三中召开“2021年秋季开学法治责任、交通安全教育报告会”

安全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是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的根本保证。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召开“广灵三中2021年秋季开学法治责任、交通安全教育报告会”。<div>  此次报告会邀请到: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常委、县司法局公职律师佘富勤,县交警队宣传股郭敬旗股长,县交警队王凤雁警官。</div> 青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和实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是家庭和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责任重于泰山。 <h3 style="text-align: left">  县交警队王凤雁警官为学生做了:上下学和外出活动如何过马路;自行车使用常识;汽车的惯性;乘坐私家车和公共汽车注意事项;马路不是游戏场;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自救等多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进一步了解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规则,懂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害性,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以及热爱生命的情感,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和危险情况下的自救能力,有力地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h3> 学校法治教育具有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向社会输送守法公民,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作用。 佘富勤律师告诉我们,我们正处于少年养志的时期,告诫学生一定要记住以下三句话:幸福人生必须要尊重法律母亲;幸福人生要掌握一种武器叫法律武器;幸福人生要养成一种习惯叫守法习惯。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告诫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学会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从而教会学生从容对待校园暴力、社会犯罪,及时识破上下学途中最容易发生的拐骗事件中骗子的常用招数,遇到常见的校园安全事件和交通安全事件,迅速想出应对策略,从而大大提高孩子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自我防范能力,提升学生预防违法犯罪意识,又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责任意识。 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是公众教育、是世纪教育。不仅需要依靠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进行保护,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掌握自救知识,锻炼自护自救能力,使他们能够果断正当地进行自救自护,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我校一定继续大力加强安全工作,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扬文明之风、创和谐校园。 <p class="ql-block"> 广灵三中 德育处</p><p class="ql-block"> 2021.10.2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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