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共建全国文明单位 携手争创模范政治机关 ——市纪委监委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

云在歌

<p><br></p><p><br></p><p> 10月18日上午,吕梁市纪委监委“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在市纪委监委机关隆重举行。市直工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刘云、市直工委副书记侯新明出席授牌仪式。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振华同志主持仪式。</p> <p>  授牌仪式上,侯新明书记宣读了山西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表彰决定,刘云书记为市纪委监委进行授牌,市纪委副书记胡俊斐代表机关接受牌匾,刘云书记同时对市纪委监委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p> <p>  李振华同志表示,多年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市纪委监委将精神文明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将创建精神文明工作纳入每年工作重点任务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创建精神文明工作;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极大地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凝聚起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取得了精神文明建设与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双丰收。市纪委监委自创建文明单位以来,连续多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先后被授予“全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机关定点扶贫贡献奖”、“山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p> <p>  在新的起点上,吕梁市纪委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定扛起精神文明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用心维护荣誉,不断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努力把市纪委监委文明创建工作打造成为传播精神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高地和具有纪检监察特色品牌,为推进全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幸福吕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p><p><br></p><p style="text-align: right;"> 作者 成旋</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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